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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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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小型水利设施改革初见成效
水利投入近百万没花政府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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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新

本报讯前不久,随着惜福镇超然村四座小型水利设施的成功发包,城阳区小型水利设施改制逐渐进入热潮。至今,该区已有142项水利工程进行了承包、租赁,仅2000年拍卖的六项小型水利设施及新建的两处小型水利设施,农民就投入资金87.62万元。去年底该区又完成116项水利工程改制。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阳区经调查发现,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由国家、集体统包统管的机制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不相适应,出现了诸多弊端,表现在:水利管理粗放,责、权、利不统一,集体统管、农民只用不管,造成设施加速老化,毁坏严重,工程效益下降;农民节水意识差,村集体措施跟不上,水资源大量浪费;投入不足,设施更新、养护资金匮乏。对此,城阳区积极实行小型水利设施改革,放权于民。

  一是对于区内现有小型水利设施明确产权,搞活管理使用权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所有权归集体,管理使用权归购买、租赁、承包者。各类水利工程拍卖、租赁承包期限可与土地承包期限相结合,可长期使用,允许继承、转让。惜福镇青峰村两个塘坝,集体管理时以10元/小时卖水,因管理不善,常常发生用水纠纷,水费也收不上来,一旦干旱,谁也浇不上水。自以8000元的标价承包给个人后,承包者同样以10元/小时价格卖水,秩序井然,再也未发生用水纠纷。二是对于个人投资新建的水利工程设施,本着“谁建设、谁拥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建设者拥有所有权及管理使用权。河套镇上疃村因村经济实力较弱,多年来群众吃水困难,村民孟宪教投资1.5万元,铺设管道1600米,完成供水点3处,终于使自来水流进了上疃村,孟宪教也因此获益不菲。(王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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