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情人不受自己未婚妻的廝打,臨沂市蘭山區小伙徐亮竟將未婚妻及朋友捅成重傷。近日,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對徐亮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承擔被害人醫療費。 家住臨沂蘭山區的徐亮經人介紹認識了張萍,認識不久後二人就確定了戀愛關系。2009年2月,兩人在父母的催促下定婚,並準備年底結婚。而張萍隨後發現自己的未婚夫徐亮經常偷偷背著她打電話、發短信。 2009年8、9月,張萍發現徐亮的手機上經常有一個號碼的通話記錄,于是懷疑未婚夫有了外遇。9月24日下午18時許,張萍給那個號碼打過去,想問對方情況,結果雙方對罵起來。生氣的張萍要求徐亮帶著她去找那個女孩對質。 當日21時許,徐亮、張萍及其朋友一同來女孩林麗家,雙方見面後,張萍及朋友隨即上前拉扯著林麗不放,兩人並廝打起來,見此情景徐亮掏出一把隨身攜帶的折疊式彈簧刀捅向了女友張萍等人,造成張萍等二人重傷,一人輕傷。 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展開調查,將嫌疑人徐亮捉拿歸案。據了解,在和張萍定婚不久後,徐亮結識了林麗,兩人互留了手機號,並經常發短信和約會,不久後二人發生了關系。 近日,臨沂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人徐亮因感情糾葛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二人重傷,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故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賠償被害人醫療費等經濟損失共計238811.09元。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記者 魏玉娜 見習記者 周廣聰 通訊員 聶榮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