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雲(化名)獨家接受南都記者采訪。南都記者 徐文閣 攝 宋山木涉嫌強奸一事轟動全國,沸沸揚揚一周後,案件調查進入關鍵階段,進展引人關注;昨天,南都記者獨家從女事主羅雲(化名,報警稱被山木強奸導致山木被刑拘的山木公司原職員)處獲悉,山木在接受調查時對警方表示,“羅雲是情人”,並稱5月3日事發當晚系對方自願。對此,羅雲憤怒地一一予以反駁。 事件同時還引發山木培訓 反駁“情人說”︰情人沒假休? 羅雲目前在東莞一培訓機構任教,正是因為這份工作,她向宋山木提出了辭職;同時,離深赴莞也是考慮到了報警後的人身安全。 前天,警方將羅雲召喚至深圳,就宋山木提出的幾條意見詳細詢問細節。後者自5月12日返回深圳並被刑事拘留以來,一直在羅湖看守所內接受調查。警方告訴羅雲,案件調查目前正在緊張積極進行中,已經進入關鍵階段,最近幾天會頻繁要求她接受調查,希望配合。 盡管如此,身心疲憊的羅雲還是暫時回到了東莞,她認為,宋山木對警方提供的說法不符合事實,讓她難以接受。據羅雲說,接受調查時,宋山木將外界流傳的“關系特殊”一說明確為“情人關系”——— 羅雲稱,早已料想到宋山木會以此辯駁,但這一說法還是讓她憤怒。 “我說幾件事,大家可以自己判斷”,除了提及廈門之行自己被宋山木留在總部值班之外,羅雲說,“我是名課程指導,周一、周三、周五晚上、周二、周四的早上和晚上都要在書城上課,周六的下午和晚上也一樣,周日一天在富士康給勞務工上課,試問我有時間跟他關系密切嗎?而且從我的課程安排來看,一星期一天休假都沒有安排,這難道就是他所謂的對員工很好?對情人會這樣嗎?” 羅雲表示,在5月3日提出辭職前,自己只與宋山木有過一次較長時間的交談,山木看出正要辭職的她心神不寧,她則解釋為感情出了問題,山木花了半小時時間與她討論解決辦法,“平時基本沒什麼交流,我剛調回總部一個月不到,怎麼可能成為他的情人?” 反駁“自願說”︰動機何在? 與“情人說”一脈相承的,還有“自願說”。 警方在事發地松泉公寓3棟809室里找到了沾有血跡的藍、白兩條浴巾以及按摩棒,羅雲還提供了自己當天的衣物。就此,為羅雲代理法律事務的趙 --律師分析說,發生性行為基本可以確認,但是否屬于強奸,要看其中是否存在強迫性。 按照羅雲的說法,當時宋山木撥打手機,暗示若不服從,一位名叫“小三”的人將對她不利,在這樣的威逼之下,自己被強暴時沒有進行太多肢體上的反抗。趙 --律師承認,沒有反抗中的肢體傷害,缺乏直接證據證明強迫性。 羅雲獲悉,在接受警方調查中,山木也表示5月3日當晚雙方屬于“兩情相悅”,只是情人之間的交歡,沒有違背羅雲的意志。 “宋山木說我是他的情人,律師說我和他關系特殊,講到底,不就是想引導大家覺得,5月3日晚上我是自願的嗎?可我怎麼就找不出自願的理由呢?”羅雲辯稱,“因為宋山木長得帥,還是為了錢?如果為了錢,我就不報警了,我報警的時候警方已經說是公訴了,我怎麼敲詐?倒是5月11日宋山木的妹妹打電話去我家,說要去我家里,這是什麼意思?出了這樣的事,去我家有用嗎?” 據羅雲說,宋山木還對警方稱,自己早就交代過要給羅雲多發工資,以此證明兩人關系特殊,且羅雲受恩後“心甘情願”與之交歡。 “我手機里的短信就可以解釋這個問題”,羅雲將深圳山木總部教務主管(也參與人力資源管理)黃金薔發給她的短信轉發給南都記者,“你的離開讓薔老師感覺很意外,不管你怎麼想吧,但作為公司的人力資源我也知道公司對這件事的處理會做到有始有終,你四月的工資共計2772元已打入你卡中,另外公司感覺你一直表現很好,這一次或許跟年輕、社會經驗少有關,接下來或許會面臨再一次擇業,因此給你多發了一個月工資3000元,合計5772元,請注意查收!照顧好自己,保重!黃金薔。”(記者 葉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