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濟南許多青年人中,“閃婚閃離”簡直快成了一種“時尚”選擇。據不完全統計,在濟南市近幾年的離婚人群中,有近兩成的離婚者就是“閃婚閃離”。 有些小夫妻離婚太隨意 “所謂‘閃婚閃離’,沒有一個確定的概念,我理解就是男女雙方相遇後快速結婚,繼而又快速離婚的意思。至于極端的情況,在濟南並不多見,但結婚一年內離婚的倒不少。”濟南市歷下區婚姻登記處主任劉剛說,根據近幾年的統計 “但有些年輕夫妻的離婚理由很離譜,太感情用事!有一次,一對青年夫妻要求離婚,我問他們離婚的理由,女方竟然說結婚前男方答應婚後給她洗腳,但結了婚男方就說話不算數了,所以她要離婚!”負責辦理離婚手續的工作人員趙女士說,當時她感覺女方的做法太沖動,有些孩子氣,就耐心進行了勸解。最後,這對小夫妻放棄了離婚請求。 “閃婚閃離”現象不太正常 “對于這些年輕夫妻的‘閃婚閃離’現象,雖然不太正常,但我能夠理解。”劉剛說,“尤其是一些‘80後’,夫妻雙方都個性太強,戀愛時缺點都隱藏起來,一旦結了婚就暴露了,雙方彼此都難以容忍對方,很容易選擇離婚。” “另外,‘閃婚閃離’現象和當前離婚程序簡化有關。”劉剛主任介紹說,以前辦理結婚和離婚手續,或是要通過單位開介紹信,或是由當事人先提出申請,離婚一般在30天左右辦理,想立即離婚一般辦不了。這樣,有些因一時沖動要求離婚的夫妻就有了冷靜考慮的時間,可能會選擇放棄。而現在新人確實享有了更大的隱私權和自主權,但也確實給閃離提供了很大方便。 “我覺得,‘閃婚閃離’現象還應該和現代開放的婚姻觀念有關。”濟南市市中區婚姻登記處主任孫愛軍說,面對“閃婚閃離”現象,不能一味否定,這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現代青年的婚姻觀。 設立離婚緩沖期很有必要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2009年全年,濟南市共有68605對新人辦理了結婚手續,9641對夫妻辦理了離婚手續。其中,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主要集中在市區內的市中、歷下、天橋、槐蔭、歷城等5個區。以市中區婚姻登記處為例,2004年還不到1000對夫妻離婚,2009年達到了1603對,平均每年增加100對左右。而歷下區婚姻登記處的情況也差不多,近幾年離婚人數也在逐年增加。 “我建議設立離婚緩沖期,我覺得這樣很好,可以減少隨意離婚!”劉剛說,這樣可以讓打算離婚的人在更理性的情況下作出選擇與決定。 “離婚率上升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社會的進步與開放。”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副院長馬廣海教授說,設立離婚緩沖期可能會對減少“閃婚閃離”現象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關鍵的還是人們的態度。在婚姻中應樹立嚴肅的觀念,慎重對待婚姻,無論結婚還是離婚都不能太隨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