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蘇泰興暴力殘殺幼兒園師生的徐玉元故意殺人案,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判處徐玉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攜帶單刃尖刀闖進泰興某幼兒園,對幼兒和教師員工大肆殘殺,致29名幼兒、3名教工和群眾共計32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輕傷25人、輕微傷3人。 庭審現場的旁听者忍不住落淚。 據《揚子晚報》新華社報道 昨天,江蘇泰興暴力殘殺幼兒 昨天8時30分,庭審在泰州市中院大法庭正式開始,旁听席坐滿了來自泰興等地的近300名旁听者,其中包括所有受傷者的家人以及徐玉元的“家屬代表”。據了解,旁听者都需有旁听證方可進入,每個受傷幼兒家庭分到兩張旁听證。為防止庭審過程中出現意外,有關部門還專門給參加旁听的受害者家屬安排了心理疏導等工作人員。 法庭經審理查明,今年47歲的被告人徐玉元,曾因干擾妻姐的正常生活、賭博,先後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又因冒用他人銀行卡等被單位除名,後從事商品直銷虧本。為發泄個人生活、工作中的不滿情緒,徐玉元遂產生行凶殺人的惡念。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攜帶單刃尖刀闖進泰興某幼兒園,對幼兒和教職工大肆殘殺,致29名幼兒、3名教工和群眾共計32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輕傷25人、輕微傷3人。後徐玉元被聞訊趕到的警察和群眾當場抓獲。被告人徐玉元當庭供認全部犯罪事實,並表示︰“我心里感到很後悔,對不起受害者。” 法庭認定,被告人徐玉元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雖殺人未遂,但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當庭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同時對該案附帶民事部分進行了合並審理,並依法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