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11月份開始,12歲的淮安市楚州區女孩小玲(化名)就出現頭暈、嘔吐現象,家人將其帶至醫院檢查後,發現年幼的女兒竟然已有身孕6個月。在追問之下,女孩說出了孩子的父親是同村50多歲的光棍漢陳俊(化名)。昨天,陳俊因強奸罪被楚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52歲的陳俊因相貌欠佳、家境貧窮至今未婚。2007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在村上閑逛的陳俊遇見同村讀五年級的小玲,發現許久未見的小玲出落 在家人的追問下,小玲說出肚子里孩子的父親就是同村光棍漢陳俊。憤怒的小玲家人找到陳俊責問事情怎麼處理,陳俊便東拼西湊了3萬元,請了位能說會道之人出面與小玲父母寫下協議,讓小玲將胎兒做掉,稱如有後果由他負責。考慮到女兒將來的聲譽,小玲的父母最終忍辱負重地接受,之後帶女兒去異地的醫院做了引產手術。 做完手術的小玲不久便輟學,而她的家人總感覺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遂舉家外出打工,但女兒卻變得沉默寡言,而且時不時地發呆,考慮再三,小玲的父母最終決定在今年年初報案。據該案主審法官介紹,若小玲家人能及時報案,公安機關及早介入,趁著未打胎,用技術偵查手段固定胎兒與陳俊的血緣關系,那麼陳俊就不止被判有期徒刑7年,他將因造成幼女懷孕的嚴重後果,被適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