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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生被50歲光棍猥褻 被強奸多次致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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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5-15 12:36:01 揚子晚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從去年11月份開始,12歲的淮安市楚州區女孩小玲(化名)就出現頭暈、嘔吐現象,家人將其帶至醫院檢查後,發現年幼的女兒竟然已有身孕6個月。在追問之下,女孩說出了孩子的父親是同村50多歲的光棍漢陳俊(化名)。昨天,陳俊因強奸罪被楚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52歲的陳俊因相貌欠佳、家境貧窮至今未婚。2007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在村上閑逛的陳俊遇見同村讀五年級的小玲,發現許久未見的小玲出落

得愈發水靈,頓生歹念。剛好想到自己前兩天逛街時買了幾本漫畫書,便以請小玲到他家中看漫畫書為由將其騙至家里。趁小玲看書入迷之際,對她進行猥褻。見第一次小玲對他沒有任何反抗,膽大妄為的陳俊便在隨後的日子里以不同借口將小玲騙至家里對其實施性行為。直到去年11月份,小玲出現頭暈、嘔吐等癥狀,家人將其帶至醫院檢查後,才得知小玲已懷孕6個月了。

    在家人的追問下,小玲說出肚子里孩子的父親就是同村光棍漢陳俊。憤怒的小玲家人找到陳俊責問事情怎麼處理,陳俊便東拼西湊了3萬元,請了位能說會道之人出面與小玲父母寫下協議,讓小玲將胎兒做掉,稱如有後果由他負責。考慮到女兒將來的聲譽,小玲的父母最終忍辱負重地接受,之後帶女兒去異地的醫院做了引產手術。

    做完手術的小玲不久便輟學,而她的家人總感覺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遂舉家外出打工,但女兒卻變得沉默寡言,而且時不時地發呆,考慮再三,小玲的父母最終決定在今年年初報案。據該案主審法官介紹,若小玲家人能及時報案,公安機關及早介入,趁著未打胎,用技術偵查手段固定胎兒與陳俊的血緣關系,那麼陳俊就不止被判有期徒刑7年,他將因造成幼女懷孕的嚴重後果,被適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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