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黃瓊 實習生 林萍萍 通訊員 汪次安)男子盜來電腦銷贓,未料女買主頻頻向其報修電腦並抱怨,男子一怒之下趁修電腦之機將其奸殺……昨日,經最高法院核準,韶關中院對該名男子執行了死刑。 盜竊熟人電腦再銷贓 2008年4月凌晨,被告人王某到韶關湞江區某間彩票店,與看檔的熟人羅某聊天,後趁其不注意躲進房。在其關檔後,他再出來將兩台電腦偷出。隨後,王某將其中一台賣 買主抱怨惹來殺身禍 同年6月3日,王某再次來到許某住處維修電腦,因許上網時一直向王埋怨網速太慢、電腦質量不好……王某頓生怒火,一把扼住其脖子,直至其不再掙扎後,才把她抱到隔壁小臥室床上。在搬動中,王某用手觸摸許的胸部時發現其還有心跳,又生奸淫歹念,遂找來一把剪刀將其內外褲剪開,對其實施了奸淫。 奸淫之後,王某發現許還未死亡,怕其醒來後對自己不利,遂決定殺人滅口。將許殺死後,王某清理好現場離開,次日更將帶血跡的衣褲送去干洗店。 次日,許尸體被保安發現,警方歷時13天將王某鎖定並抓獲。經查,王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其被抓獲後還供出曾盜竊了五台電腦的犯罪事實。 數罪並罰罪犯被判死 韶關市中院一審判定被告人王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盜竊罪,其中以故意殺人罪對其判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等,經數罪並罰決定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去年9月,廣東省高院終審維持原判,今年2月,最高法院向韶關中院下達了對王某執行死刑的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