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有媒體稱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法院執行庭法官在執行案件時,向當事一方索要1.9萬元辦案經費。當天下午,坊子區通報,區委對區法院作出通報批評,坊子區法院已對違規收取辦案經費的區法院執行人員作出處理,區紀委同時介入調查。 濰坊市坊子區法院執行庭在執行一案件時,向當事一方武漢憬鑫源商貿有限公司收取1.9萬元辦案經費,整個過程被當事人錄像。坊子區法院5月3日獲悉相關情況後,立即成立調 在調查組核實問題後,坊子區法院黨組當即作出決定︰退還違規收取的全部辦案經費並支付部分利息,已于5月9日按當事方要求,打入武漢憬鑫源商貿有限公司賬戶;同時,由調查組向武漢憬鑫源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芹當面致歉。 5月10日,坊子區法院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一、給予原執行庭庭長趙世國記大過處分;二、給予執行員陳本濤警告處分。5月13日,坊子區區委對區法院通報批評,責令區法院向區委寫出檢查,給予區法院副院長(原執行局長)黃良東警告處分。同時,坊子區紀委監察局進駐區法院對此問題展開進一步調查。 記者聯系了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工作人員,得知此事尚在討論研究當中,還未正式對外公布處理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