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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掛牌示眾判刑 政府拒絕承認系錯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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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5-13 13:50:15 新京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河南村民被掛牌示眾判刑 拒領賠款要政府認錯

5月8日,8名曾被“掛牌”公捕後判刑的農民。他們期待政府給一個說法。本報記者 錢昊平 攝

    新京報5月13日報道 8農民發傳單稱村支書有經濟問題,此事引來當地公檢法機關全力介入。最終,農民們被掛牌示眾並判刑。事情曝光後引起中央領導重視,案件後來被撤銷。而地方政府,也開始了積極行動。

    他們想辦法讓還關在看守所的農民一一“待罪”離開,又督促他們領“補償款”了事。農民們則希望政府認

錯,還他們清白。

    政府不認錯,農民不願領錢。政府又希望農民領錢結束此事,為此不斷做著各種努力。

    雙方的“拉鋸戰”,還在持續。

    趙有福4月底再次謝絕了政府給他找工作的“好意”。

    5月7日,這個50歲的農民說,政府的做法,讓他很不自在︰“他們希望我趕快領賠償,但我一直沒領。”

    “抓我的是他們,主動放我的也是他們,現在非要給我錢的,還是他們。”趙有福說,如果政府不承認辦錯案,不給恢復名譽,他就不要那份不明不白的錢。

    趙有福是河南沁陽市山王莊鎮盆窯村人。兩年前,趙有福等8人寫材料舉報村支書涉嫌經濟問題等,後他們被在公捕大會上“掛牌示眾”,並被沁陽市法院以誹謗罪判刑。他們上訴後案件重審又被加刑。

    8農民再次上訴後,案件再次重審期間,去年8月24日,本報報道此事。此後,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時任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先後作出批示,案件被撤銷,沁陽公檢法相關領導受到紀律處分。今年1月12日,公安部向全國公安機關內部通報了這起錯案。

    事件曝光後以及處理過程中,8農民“享受了”很多出乎他們意料的“待遇”,而他們希望政府認錯,一直沒等來。

    放人但不放回家

    除了63歲的趙可元患病不能被收監外,趙有福等7人2008年都被羈押。

    去年8月27日,河南省檢察院牽頭成立公檢法聯合調查組。去年9月3日出具了結論,並給了四條意見,包括案件為自訴案件檢察院應撤回起訴、退回公安銷案,以及對被告人進行取保候審等。

    這一切,被羈押的趙有福一無所知。

    去年9月3日,沁陽市政法委副書記呂兆國到看守所,告訴趙有福可以離開了。這一天,也是趙一審判決刑期的最後一天,趙有福以為是法院放他出去。

    呂兆國又補了一句,出去後不要回家,否則其他幾個人不會被釋放。至于去向,趙有福說,呂也替他安排好了,去山西打工,去找在垣曲縣打井的屈建國。屈是趙有福的妹夫。

    呂兆國還承諾,若配合政府工作,政府將解決他反映的所有問題。

    “既解決問題,又能放其他人,可以不回家。”趙有福同意了。當天他就與前去迎接的妹夫一起,驅車去了150公里外的垣曲。

    今年5月10日,呂兆國解釋,他與趙有福熟識,與屈建國關系也不錯,當時村里對8個人議論紛紛,他想讓趙去山西避避風頭。

    去年國慶節前,听說其他6人已陸續走出看守所,趙有福悄悄從山西回了家。

    被央求離開看守所

    去年9月3日,走出看守所的還有張小傳。此後,是趙慶國。

    沁陽法院的法官到看守所做趙慶國的工作,讓他寫悔過書,稱過幾天可讓他出去。

    今年5月8日,參與處理事件的一名沁陽市原領導說,讓寫悔過書屬于組織意圖。

    “畢竟呆在看守所里不好受。”趙慶國寫了半頁紙,主要內容有“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等。去年9月13日,有人通知他取保候審。

    去年9月13日,66歲的王正禹也被做工作離開了看守所。此前的9月11日,他在教育局工作的兒子與法院、檢察院人員一起到看守所,讓他離開。不過,看守所提出要寫悔過書。

    “我認為自己沒錯,堅決不寫。”王正禹當天沒出去。次日,看守所指導員開導他“先出去再說”,還是要求寫悔過書,王正禹再次拒絕。

    又過一日,兒子工作單位沁陽教育局的局長來了,跟王正禹說,不用寫悔過書了。王正禹隨後離開,不過他一直不知政府態度為何變化。

    “他們哪知道,當時網上熱炒,省里又在調查,沁陽騎虎難下。只要人出去,怎麼都行。”5月7日,上述沁陽原市領導說,自己當時焦頭爛額。

    4人離開後,韓留根、張中芳和趙滿倉等三人拒絕離開。他們不僅拒絕寫悔過書,還拒絕用取保候審的方式出去。

    張中芳的弟弟張保證、趙滿倉的哥哥趙滿囤找到沁陽法院院長秦素星,提出“候審”說明還是待罪之身,如還有罪,請開庭審理,否則就無罪釋放,不接受“取保候審”。

    該沁陽原市領導說,當時調動了一切人際關系勸說幾人離開看守所。

    韓留根有一本家弟弟因涉其他案件正取保候審,這個弟弟被找去游說韓留根,說會有利于自己案件解決。韓留根沒被說動。

    韓留根有一表弟任沁陽林業局副局長,表弟被政府要求去勸韓。韓留根回憶,表弟每天都去兩三次,說他再不出去,他的工作沒法做了。

    去年9月15日,韓留根同意取保候審離開了看守所。

    “被離開”與“被旅游”

    從去9月7日起,沁陽市市長助理張衛國在趙滿倉哥哥趙滿囤陪同下,帶著燒雞、火腿到看守所,勸說趙滿倉離開,連續數日。張中芳也受到了同樣待遇。

    但二人非常堅決,不接受取保候審。

    張衛國、秦素星此後又約見農民們在焦作請的律師郭慶利,請其幫助做工作,而律師也不同意取保候審。他們又趕到北京與另一代理律師浦志強溝通,又被拒絕。對于兩名律師,政府都提出由政府支付律師費,被律師拒絕。

    9月21日晚,張中芳和趙滿倉在看守所內接到了市法院同意檢察院撤訴的裁定書,也接到了釋放證明,上書原因為“取保候審”。

    這次,除了不能接受取保候審,張中芳更不滿檢察院撤訴理由︰“事實、證據發生變化”。張認為,撤訴理由應是司法部門辦了錯案。

    “我還是不同意出去,沒簽字,就被他們連拉帶拽、簇擁著走出了看守所。”當晚,張中芳和趙滿倉都被“簇擁”出了看守所。

    7人均先後離開看守所後,9月21日當晚,公安局又派刑警隊副隊長吳國祥等去了鄭可元家,鄭是8人中唯一未被收監的。

    他們以“保護”名義對鄭可元宣布了三條紀律︰不要和另7人串通;外出沁陽必須要有公安人員陪同;如有記者和律師會見,必須經公安機關批準。

    公安人員還提出,請鄭可元外出旅游。鄭的大兒子在平頂山當醫生,生了個孫女一直沒見面。公安局提出帶鄭去平頂山玩,順便看孫女,由吳國祥陪同,吳是鄭可元兒子的同學。

    次日,兩人一起坐火車去了平頂山。吳國祥住賓館,鄭可元住兒子家。兩人每天中午一起吃飯。10月1日,他們返回了沁陽。

    享受了同等待遇的,還有王正禹。他在去年國慶節前被安排旅游,由他兒子所在的市教育局派車派司機並有人陪同,回去時還給買了15斤蜂蜜。

    要求政府承認錯案

    去年9月29日,沁陽市公安局撤銷了8人涉及的案件,理由是“因受害人撤回告訴”。

    這個撤案理由將8農民激怒。當年並非“受害人”村支書起訴,是被檢察院公捕公訴,而誹謗案是自訴案件(當事人告訴才處理)。

    農民們的代理律師之一李會清認為,撤案理由應是警方錯誤立案,將自訴案件辦成公訴案件。

    農民們要求政府承認是錯案,並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對此,有關部門稱“不好辦”。5月10日,沁陽市政法委副書記呂兆國說,“我們程序上肯定錯了,但實體上有沒有錯,法院並沒有最終判決,不好說。”至于案件撤銷前法院為什麼不最終判決,呂兆國認為,“已經兩次判有罪了,法院是不願再改判無罪、承認錯案的。”

    5月10日,沁陽市檢察院控申科科長史艷艷說,“沒見過有撤訴理由是‘錯案’的文書,所以檢察院無法認定案子是錯案。”當日,沁陽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馬建軍稱,根據刑訴法,撤案理由也沒“錯案”這一條款。

    可以證實的是,公安部已將該案件定為錯案。今年1月12日,公安部內部發了《關于河南省沁陽市公安局錯誤辦理一起誹謗案件的情況通報》,通報指出,錯案的發生,有領導機關干預的因素存在,而辦案部門盲目迎合領導意圖;並指出公安機關濫用刑事司法權力,嚴重侵害了公民合法權益。

    被安撫但拒絕領錢

    被羈押過的7農民中,有5人至今拒絕領“補償款”。

    去年10月3日,王正禹和趙慶國接受了“補償”,標準是每天111.99元。王正禹說是兒子代領了61000多元,自己此前不知道。趙慶國說,他是經不住親戚勸說才收的,共31000元。

    不過兩人並未收到《國家賠償決定書》。律師李會清介紹,按《國家賠償法》,賠償程序應為,由賠償權利人提出申請,賠償義務機關要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決定賠償則應制作《國家賠償決定書》並在法定期限內送達申請人,然後進行賠償。

    呂兆國解釋,王、趙兩人是在10月3日領的錢,當時放假,他墊付了9萬多元,也就沒走程序。此外,他稱河南省檢察院有兩種意見,一種是給國家賠償,一種是按照國家賠償標準給予補償。

    律師李會清認為,政府在賠償和補償間“抹稀泥”,說明不肯承認辦了錯案。

    “他們動用各種關系勸我們先去領錢。”5月8日,農民張中芳說,政府為此做了半年“工作”了,甚至發動了他們親屬所在的單位做工作。

    去年12月24日,沁陽市成立了駐盆窯村工作組,由市衛生局副局長栗振龍任組長,對農民們此前舉報的問題進一步調查,同時“做好當事人的穩定工作”。

    今年春節期間,市政府給8戶農民分別送了一袋米、兩壺油和5斤豬肉。趙滿倉家境困難兒子在讀中學,政府給免了學雜費。呂兆國還表示,可考慮給其中6個困難家庭辦低保。

    今年全國兩會前,2月25日,為了不讓8人上訪,栗振龍通知8人,以後每人每月可從鎮里領取200元生活補助。2月份8人都領了。兩會結束,4月起補助又取消了,理由是他們“不配合政府工作”。

    “我也很同情他們,一直勸他們把錢領了,什麼辦法都想盡了。”5月8日,栗振龍說,他還在附近煤炭廠、礦山為他們聯系工作,“但他們根本不與我談。”

    趙有福、張中芳等人說,他們希望政府先弄清楚事理,再談賠償。

    新聞回顧︰河南沁陽8位村民舉報村支書被掛牌示眾後判刑

    2008年3月,河南沁陽山王莊鎮盆窯村8位村民散發傳單舉報村官,警方在調查後認定,8村民系因積怨策劃實施報復。在8村民被刑拘後,曾被掛上“擾亂公共秩序”的牌子公示。律師稱,被告行為的傳播範圍在村內,情節不嚴重,構不上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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