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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儲戶1750萬存款蒸發 告工行管理漏洞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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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5-08 14:45:03 新京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核心提示︰工行儲戶1750萬存款失蹤,10余名儲戶認為工行管理存在漏洞,使詐騙得逞,起訴工行賠償損失。法院認為,刑事判決未認定工行內部有人涉案或工行有違規情況,故工行不承擔責任,駁回儲戶的訴求。敗訴的儲戶們情緒沒有平復,有的儲戶拒領判決書作為抗議。

    新京報5月8日報道 在一場非法集資詐騙案中被騙取1750萬元存款,10余名儲戶認為工行管理存在漏洞,使得詐騙得逞,起訴工行賠償損失。

昨日,儲戶們拿到了法院“駁回請求”的判決。多名儲戶表示不滿,有的以拒領判決書作為抗議。

    存款“失蹤”牽出詐騙案

    據受害者楊女士稱,2007年7月30日,她到工行取錢時,存折上50萬的存款只剩下14.82元,經查錢是被與存折相連的銀行卡取走的。工行報警後,引出嫌疑人姚公瑜集資詐騙案。

    經司法機關查明,姚公瑜謊稱工行有高息理財項目,年息10%到12%。她偽造工行的印章和協議,拿到儲戶身份證後,再從工行辦出一卡一折(即折掛卡),將存折交予儲戶並讓其存錢,隨後通過銀行卡將存款盜取。

    2009年6月,姚公瑜被判處死緩,法院認定姚公瑜詐騙的數額高達5000萬,僅追回了2000多萬。

    敗訴儲戶拒領判決書

    “姚公瑜案”後,10余受損儲戶起訴工行,索賠被騙金額1750萬。他們認為,姚公瑜是通過工商銀行辦理的“折掛卡”,而在當時,按照工行的規定,這項業務是不允許辦理的。如果銀行沒有違規給姚公瑜辦理這項折卡連帶業務,就可以阻止詐騙行為,工行應對儲戶存款被騙負責。

    庭審時,工行認為,“姚公瑜案”是一起“社會非法集資”的詐騙案,該案中沒有任何工行內部員工涉案,這證明工行在此案中不存在任何過錯,儲戶的損失應由犯罪分子承擔全部責任。

    西城法院認為,根據“姚公瑜案”的刑事判決書,姚公瑜是集資詐騙。刑事判決未認定工行內部有人涉案或工行有違規情況,故工行不承擔責任,駁回儲戶的訴求。

    昨日下午,敗訴的儲戶們情緒依舊沒有平復,在法院的走廊里不願離去,有的儲戶拒領判決書作為抗議。多名法警趕來維持秩序,原告才逐漸疏散。(本文來源︰新京報 作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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