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 說起這個案子,連檢察官都嘆口氣說,男人做到這份上,真是同情他! 38歲的衢州男子張某,發現老婆有外遇後,解決的辦法竟是和老婆簽了一張雷人協議,里面甚至給老婆“特權”︰“女方一月不得超過兩夜在外過夜,可以自由調配。” 這種協議,是個男人都受不了,張某果然在某天夜里爆發了…… 追求者奉上2萬塊,她動心了 事情要回到2009年初。 那時候 事件的另一位主角王某與陳某差不多年紀,是保險公司職員,能干嘴甜,有家庭。 兩戶人家之前是隔壁鄰居,王某和陳某是牌友,接觸時間長了,王某開始對這個漂亮牌友暗送秋波。 陳某心里明白,自己還有孩子,一開始沒接受。不過,這個女人的心房是有縫隙的。雖然老公對她的好是周圍人公認的︰家務活全包,工資全上交,但講究生活品質的她還是嫌棄這個賺錢不多的老公。 去年上半年,陳某的母親生病住院,需要住院費2萬塊,可是家里沒有這麼多存款。這個時候王某出現了,毫不含糊雙手奉上2萬,還送了很多營養品,陳某心里最柔軟的地方被觸動了。在醫院的停車場,兩人第一次發生了關系。 老公和老婆簽下荒唐“夫妻協議” 那次過後,兩人算是半公開了情人關系。張某整天待在店里,午休時間,作為“第三者”的王某竟然毫無顧忌地跑到張家休息,甚至有好幾次,張某媽媽還撞見兒媳和王某同床共枕。 丈夫開始吵了,鬧了,雖然妻子口頭答應,但背地里根本沒有跟情人斷過。從那以後,妻子就經常半夜才回家。 在這期間,為了牢牢吸引住陳某,王某甚至還幫她還每月1000多元的新房房貸。這招的確管用。到後來,妻子干脆向丈夫提出要出去過夜,“你這麼沒本事,就不要管我,你給我自由,房貸我來還。” 深愛妻子的丈夫竟然破罐子破摔,“你既然這樣想,不如寫下來好了。” 妻子把氣話當真,真的寫下一份荒唐的“夫妻協議”。 這份“夫妻協議”不但規定了每月夫妻生活的次數,其中第六條甚至規定︰“女方一月不得超過兩夜在外過夜。可以自由調配,如超過一夜罰款200元。” 炸,還是不炸 這是個問題 這樣過了一段時間,男人的尊嚴讓張某實在無法忍受,他下定決心要對第三者實施報復。 2010年1月19日,張某從市區一超市內購買了五筒(每筒十枚,共五十枚)“開門紅”炮仗,並利用自己精通電子維修的專業特長,取出炮仗中的火藥,制作了遙控爆炸裝置。 24日清晨,他安裝好爆炸裝置後,躲到與車子只隔一條小區過道的自己店里,觀察著車子。 8點多,看著王某走出單元樓,張某手里緊攥著引爆炸藥的遙控器,“按還是不按?”掙扎和猶豫間,王某已經駕車離開了小區。 到了中午12時40分,王某帶著自己的老婆、女兒、佷女從外面回來,張某心里作了權衡︰遙控起爆的裝置是由兩節5號電池作為動力的,從安裝到現在電池已經連續工作了8個小時了,再不引爆電池可能就沒電了。 張某按了第一下,炸藥沒有被引爆,咬咬牙第二次按下了起爆按鈕,只听得轟隆一聲,驚動半個衢州城的劇烈爆炸聲響起,車子的引擎蓋被炸得整個飛了出去,在車子前方不遠的一位老人由于受到巨大驚嚇當場昏迷,車子變形損毀。 萬幸的是,王某一家當時全都離開了車子,沒有人受傷。 把車炸掉 老婆就不會和他在一起 張某為泄私憤,罔顧他人的生命安全,以爆炸的方式實施報復,危害公共安全,經過審查,近日,柯城區檢察院以爆炸罪對張某提起了公訴。 在看守所里,男人表情恨恨地說︰“我知道他有小汽車,坐汽車當然比坐我的電動車舒服多了,我把他汽車炸掉,老婆就不會和他在一起了。” 到現在,張某想的還是,如何挽回他老婆的心,唉。 附“雷人”夫妻協議 1.,房貸︰女方願付男方每月600還貸至還清為止; 2,.夫妻生活每月兩次,時間不限,可自由調配,由男方來定 3.,女方不限男方自由,夫妻生活用餐正常進行; 上面三兩條違約者罰款50000元。 4.,每星期女方至少陪兒子一天,時間不限。 5,.女方外出告知男方,男方打電話不得超過一次。如未告知打電話不超過兩次,如打第三次女方可不接。發短信女方可不回。如沒听到電話應回會電一次。 以上兩條違約者罰款100元。 6.,女方一月不得超過兩夜在外過夜。可以自由調配,如超過一夜罰款200元。 7,.男方不準動女方手機、拉單。 此協議一式兩份,請雙方遵守,明日生效。 雙方保密此協議,違約者罰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