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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堪家暴伙同情夫殺夫 幼小兒子成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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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4-29 06:49:05 半島晨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不堪打罵丈夫殺妻碎尸

    他們是結婚多年的夫妻,因為家庭暴力,受害的一方向另一方揮起了斧頭、勒緊了繩子。同床共枕的愛人西去,他們也將面臨法律的制裁。對此,心理學者劉愛華表示,出現家庭暴力,受害一方要盡早尋求法律幫助或道義支持。

    不堪忍受虐待夫害妻

    “天哪,我發現了裝有死人胳膊的編制袋子……”1月17日,普蘭店市公安局接到一男子的報案,該男子表示,他在某國道附近的農

田中發現了兩個編制袋子,其中有幾塊被人割碎的人體。普蘭店市公安局馬上會同市局刑偵支隊技術、偵查人員趕赴現場。

    刑偵人員現場發現,裝著尸塊的兩個編制袋子中有四包黑色塑料垃圾袋,里面分別裝有被肢解後的女性四肢及軀干,沒有頭顱。經進一步尸檢發現,死者身高在1.60米左右,體態偏胖,有生育史,年齡在40歲左右。

    “務必盡早破案,消除社會影響。刑偵支隊馬上成立由副支隊長馬丹亮任組長,抽調刑偵支隊重特大案件偵查大隊精干警力與普蘭店刑警大隊組成的”1.17“殺人碎尸案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市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祁廣殷高度重視。

    首要任務是查找尸源,民警們以案發地為中心開展調查走訪工作。周邊區、市、縣發出協查通報,以期盡快確定被害人身份。“我們在尸檢中發現尸塊內殘留了很小的薄砂輪碎片,我們立即對有關廠家及經銷商開展調查訪問工作,力爭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職業及身份,同時確定尸塊包裝物的使用範圍,爭取發現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再就是我們還對死者右肩胛處粘有帶金屬片具有特殊功能的傷濕膏進行調查,力爭縮小尸源範圍。”刑偵支隊重案一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申吉策介紹。

    專案組的偵查員們先後在大連地區及營口、丹東等地查找尸源,但始終未能發現有價值線索。2月4日上午,開發區公安局來電話表示,有人稱在灣里派出所轄區內有一女性近期失蹤,體貌特征與被害人相像。後經核實,該失蹤人員名為40歲的張小燕,通過比對確定她就是“1.17”案的被害人。

    偵查員立即找到張小燕的丈夫王曉軍,向其詢問張小燕失蹤前的狀況,可王曉軍支支吾吾,神情異常。見其行為,偵查員們將其穩住,經過兩個小時的審訊,王曉軍徹底繳械,“是我殺了她,她是我的妻子。”

    王曉軍交代,他和張小燕共同生活多年,給外人的感覺是倆人感情尚可,家庭和睦。“熟悉我們的人知道,她(張小燕)對我老狠了,哪怕一點小事,她也會毆打謾罵我,這麼多年了,我實在是忍受不下去了,就發狠殺了她並碎尸。”王曉軍說。

    日前,王曉軍殺妻碎尸一案已經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不願忍受暴力妻殺夫

    無獨有偶,另外一起殺人案也跟家庭暴力有關。2009年11月22日,市局刑偵支隊接到長興島分局刑偵大隊的電話,對方表示,有人在一涵洞內發現了一具男性尸體。專案組來到拋尸現場後,發現被害者30歲左右,被人用利器將頭顱骨砸碎致死。

    專案組馬上以拋尸現場為中心向外擴展,對周邊住戶、企業、各類場所逐戶進行走訪,對被害人照片進行辨認,同時將被害人的照片向周圍地區散放。終于,有一天,一男子看了被害人的照片後驚訝地說︰“這人我認識,是小毛子這個人死了?”該男子不相信地問警察,當听到確認答案後,該男子又說了一句︰“這人死了活該,他太心狠手辣了,連自己的老婆都不放過。”

    專案組經過指紋比對,確定被害人為‘小毛子’原籍為沈陽市某地人,1988年因故意傷害被當地公安機關處理過,當專案組找到小毛子的親人時,小毛子的姐姐及父母表示,小毛子現住于瓦房店市某鎮,現任的妻子是同鄉的玉芬,兩人生有一子,專案組同時從小毛子親人處得知,其生性暴戾,游手好閑,不務正業。

    那麼,為什麼小毛子失蹤這麼長時間他的妻子不報案呢?專案組帶著諸多疑問來到玉芬的居住地,將其傳喚到當地派出所。坐在民警面前的玉芬神情鎮定,稱丈夫離家在外打工。看其狀態,專案組沒動聲色,只是一直和她聊著小毛子的生前事。當玉芬听到“小毛子生前是不是總打你,你為什麼一直忍受他的家庭暴力時?”玉芬的淚水瞬間滑下,她大口地喘著氣,聲淚俱下地講述了她和小毛子之間的孽緣。

    “不管大事小事,只要他認為我不對,肯定對我拳打腳踢,包括兒子在內都成了他的撒氣對象,從結婚時我就知道他的惡劣脾氣,可是我害怕他曾說的‘你要是和我離婚,我就滅了你的全家’這句話,一直不敢和他離婚,帶著兒子就像老鼠和貓一樣在一起生活。”說著,玉芬給民警們看了她胳膊等處的舊傷痕。

    面對玉芬的哭訴,民警們一直沒做聲,只是在一邊注視著她的一舉一動。玉芬的哭聲愈來愈大,最後她突然大聲喊著“是我殺了他,我實在是沒辦法啊,實在是受不了啊。”隨後,玉芬哭泣著交代了她殺害小毛子的犯罪事實。可偵查員們在訊問時發現,凶殺現場情況與玉芬的供述有矛盾,“這個案子不是你一人所為,肯定還有同伙,就別存僥幸心理,一起都交代了吧。”偵查員們加大了對玉芬的審訊力度,沉默了好一段時間後,玉芬交代了他她伙同情夫李某和兒子將小毛子殺害並拋尸的犯罪事實。專案組民警經過縝密偵查,于11月28日,相繼將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小果抓獲歸案。

    玉芬兒子成了家庭悲劇的犧牲品

    32歲的李某交代,“我是2008年5月和被害人小毛子認識的,因為經常去他家吃飯,漸漸地和玉芬相熟,曾目睹小毛子辱罵、毆打玉芬,只要我在現場,肯定把小毛子拉開,然後安慰玉芬。玉芬經常和我哭訴被打的經歷,漸漸的,我們就有了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後來我們倆商量著將小毛子害死,于是買了老鼠藥,並于2009年11月7日晚上,將兩瓶老鼠藥包到了食物里,想致小毛子死亡。但是小毛子吃吃完帶老鼠藥的食物後,啥事沒有。11月14日7時許,我接到玉芬的電話,玉芬說小毛子又開始罵她並且準備打她,我立即打車到其家中,幫助玉芬一起干活並在其家過夜,次日4時許,玉芬趁小毛子睡熟之際,用斧頭將其顱骨砸坍塌致其死亡,然後玉芬叫醒我和小果,我們一起用繩子、電線等物對小毛子手腳進行捆綁,放到另外的一房間內隱藏,並于16日18時許,我駕駛三輪摩托車與玉芬一起將小毛子的尸體扔到長興島臨港工業區附近一個涵洞里。”

    目前,犯罪嫌疑人玉芬、李某已被刑事拘留,小果因不滿十四周歲,被親屬監護,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最讓專案組惦記的就是和玉芬一起將父親尸體扔到涵洞里的小果。“這是一個多數時間沉默的孩子,他面無表情,對我們的訊問,常常以簡短話語回答,當問起他父親對母親的施暴行為時,小家伙呈現出來的多是氣氛和無奈。在他心里,肯定會對父親異常憎恨,所以才會和母親一起將父親尸體捆綁並隱藏。這一幕在他心里將永遠留下烙印,並影響他的終生。”參與辦案的申吉策說。

    兩起案件都是家庭暴力的惡果

    兩起殺人拋尸案件,在心理學者劉愛華看來,都是家庭暴力結出的惡果。“不論男性、女性,一旦遭遇家庭暴力,都將在心里形成巨大陰影,有人適時排解,有人一直積郁在心里,時間長了,最終導致惡性事件發生。”劉愛華表示,家庭暴力分多種,其中包括用暴力行為毆打家人,致家人身體造成傷害和家庭“軟暴力”,何謂“軟暴力”,是指家庭成員對家人家事漠不關心,或多年不聞不問或不歸。

    “不管是遭遇其中哪種家庭暴力,受害人都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總是忍受而不知道反抗,但同時自己也必須理智,不要用違法的手段來對付他(她),那樣只會取得相反的結果。家庭暴力傷害的不僅僅是成年人,還有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劉愛華表示,針對家庭暴力,居委會,街道、婦聯等都會對受害人進行幫助,“受害人還要多保留證據,以用于尋求法律或其它渠道幫助。”劉愛華表示。(首席記者 王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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