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男子周某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卻多次揚言傳播病毒,對他人進行威脅、恐嚇,還一直對家人隱瞞病情,並先後與兩名女子發生性關系。萬幸的是周某的妻子和兩名受害女子並沒感染艾滋病病毒。 前天(26日),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這起由蓮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犯罪案件,該男子被指控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3項罪名。 攜帶艾滋病毒,竟大 現年28歲的周某是麗水市蓮都區人。 2005年5月周某結婚,婚後生有一子。2006年10月周某到麗水市區某獻血站獻血,被麗水市疾病控制中心確診為艾滋病病毒攜帶者。此後,周某一直隱瞞著這事,未將病情告知任何人。 2009年6月,周某在一酒吧認識了在麗水開服裝店的小玲(化名)。周某謊稱是做裝潢生意的,騙小玲說自己未婚,後來還與之發生了性關系。 2009年12月,周某通過一個聊天群認識了小雪(化名)。通過群里組織的一些活動,兩人漸漸熟悉也發生了性關系。 後來這兩名女子都到醫院做過檢查,所幸都沒有染上艾滋病。 隱瞞家人,還往他人身上抹血 對家人,周某照樣隱瞞了自己的病情。 2009年9月29日,周某沖到與之不和的岳父家砸東西鬧事,發生沖突。周某和岳父互有損傷,到醫院看傷時,家人才得知周某患有艾滋病。 2009年10月16日晚上7點左右,周某又與岳父發生爭執。周某赤手將岳父家的轎車後擋風玻璃砸碎,搞得滿手是血。 圍觀者報警後,當地派出所的兩個民警和當地電視台的記者一起來了。 周某大怒,故意將自己的血液涂抹到民警記者等人身上,試圖傳播艾滋病病毒。 此後,周某的妻子和岳父母認為周某身患艾滋病而且經常喝酒情緒激動不穩定,不再願意同他一起生活,都逃到了外地,不敢回家。 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0年3月29日,周某再次用艾滋病威脅他人,被當地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監視居住。 3月30日,經麗水市蓮都區檢察院批準,周某被依法逮捕。 公訴機關認為,周某在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的前提下,多次向不特定人員以揚言傳播病毒、涂抹血液傳播病毒給他人的方式對他人進行威脅、恐嚇,以及故意隱瞞病情與她人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