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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1%契稅認房不認人 共同購房不再享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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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4-26 13:39:10 齊魯晚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青島“1%契稅”的優惠將只給真正首次購房者。記者了解到,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契稅窗口開始執行新規,共同購房只要一人有購房記錄就不再享受優惠。

    財政部近日發布通知,收緊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青島市相關部門從25日起,開始在各房地產交易中心執行新規定。

    記者了解到,原來青島執行的政策是,契稅稅率為3%。其中,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暫減半征收契稅,即稅率為1.5%;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暫按1%稅率征收契稅。據介紹,首次購房享受契稅優惠政策是2008年出台的,但當時並未對“首次購房”作出詳細的界定。因此,相關部門在征稅時,通常是將一方已有房產後再聯名首次購房的情況視作“首次購房”,執行相對從寬的認定政策。而根據現在新的規定︰只要共同購房者中有一個人已經擁有一套或多套房產,就無法享受首套房1%的契稅優惠政策。

    據計算,共同購房者,在今後繳納契稅時,將需要比1%的稅率多繳納0.5%的稅。以購買總價100萬元的房子為例,新政實施前需要繳納1萬元的契稅,之後則需要繳納1.5萬元的契稅,前後相差5000元。(記者 孟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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