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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執行房產交易契稅新規 詳細界定首次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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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4-25 15:21:13 青島晚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1%契稅”只給真正首次購房者 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契稅窗口開始執行新規 共同購房只要一人有購房記錄就不享受優惠

    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財政部近日發布《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收緊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政策。我市從今天起開始在各房地產交易中心開

始執行新規定。

    目前青島執行的政策是︰契稅稅率為3%,其中,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暫減半征收契稅,即稅率為1.5%;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暫按1%稅率征收契稅。據介紹,首次購房享受契稅優惠政策是2008年出台的,但當時並未對“首次購房”作出詳細的界定。我市相關部門通常是將一方已有房產後再聯名首次購房的情況視作“首次購房”,執行相對從寬的認定政策。根據新的規定︰只要共同購房者中有一個人已經擁有一套或多套房產,就無法享受首套房1%的契稅優惠政策。

    為此,存在上述情況的共同購房者,今後在繳納契稅時,將需要比1%的稅率多繳納0.5%的稅。以購買總價100萬元的房子為例,新政實施前需要繳納1萬元的契稅,之後則需要繳納1.5萬元的契稅,前後相差5000元。(孫成富 李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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