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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最牛違建十年難拆除 打公用旗號蓋干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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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4-19 06:34:03 新華網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糾正違法咋這麼難?--武漢“最牛的違法建築”事件追蹤

    在武漢市江岸區花橋街,一些小販佔道經營會遭到城管執法人員的處罰或驅趕。而在同樣的地方,一棟三層樓的“違法建築”卻十年時間拆除不了。

    記者調查發現,這棟“違法建築”是花橋街道辦事處興建的,早在1999年,它就被武漢中院撤銷了規劃施工許可證。然而這棟“違法建築”不僅建了起來,而且變成了街道干部的福利住房。

    打著

公用旗號,違法興建住宅

    這棟“違法建築”位于漢口中心區蔡家田小區B區89棟前的綠地旁,三層樓1梯2戶共有6套房子,其中一樓的一套房子隔成兩間門面用來出租。與周圍式樣統一的8層樓房相比,它顯得非常特別,小區居民稱之為“最牛的違法建築”。

    據小區居民彭華榮介紹,此處原本是小區的綠地,1997年8月,挖掘機突然開進來施工。花橋街辦事處佔用這塊綠地的理由是,要修建環衛工具存放處及工人宿舍樓,而且稱規劃部門已經批準。但在居民看來,他們買房時,小區的規劃中並沒有這棟房,這屬于二次規劃,應當拆除。

    雖然小區居民反對,但是街道辦事處並未停止施工。無奈之下,小區居民將花橋街辦事處和規劃部門告上了法院。1999年,武漢市中院判決︰撤銷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判決書下達後,小區居民以為執法部門很快會實施拆除。可是半年過去了,違法建樓紋絲不動。

    彭榮華說︰“說它是"最牛的違法建築",一是因為街道辦在沒有獲得土地使用證之前,就取得了規劃局下發的施工許可證;二是街道辦在庭審期間,仍然進行施工;三是法院判決之後,不僅沒有停止施工,反而不斷有人進行裝修,之後是街道辦干部陸續入住。”

    2000年9月,氣憤的小區居民到武漢市規劃局咨詢,得到的書面答復是︰“已對花橋街辦事處環衛綜合樓立案查處,因涉及相關部門的職能,還不能最後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將協調相關部門抓緊辦理,並盡快結案。”

    居民又找到了花橋街辦事處,得到的是一個“軟釘子”。有關負責人稱,政府部門正在研究,將會給居民一個滿意答復。

    如今立案查處十多年了,這棟“違法建築”仍然存在。更有甚者,有人在樓頂又搭建了一層。

    小區居民耿紅英對記者說︰“執法部門不管,我們也無能為力,到相關部門咨詢、舉報,到市長熱線反映情況,踫了一個又一個"軟釘子"。案子拖了十年,直到2009年,江岸區政府的答復還是區街正在協調解決之中。”

    名為工人宿舍,實為干部住房

    據了解,1996年,江岸區花橋街辦事處專門向有關部門打報告,要求在蔡家田小區的這塊380平方米空地上建一棟房子,用作環衛工人工具存放處和工人宿舍樓。

    報告中說,花橋街環衛所一直在環境非常艱苦的情況下超負荷工作,一無住房、二無勞動工具存放處,經常丟失工具。經過研究及多方籌集資金,擬建一座環衛工人工具存放和工人休息室,以解決環衛工人的後顧之憂。

    然而,這棟住宅樓建成以後,環衛工人一天也沒有住過,里面住的都是花橋街辦事處的干部和職工。目前的居住者,有兩人已退休,另有兩人在花橋街街道辦任職,另外一人則調任其他街道。

    據新任辦事處主任肖謙解釋,這棟樓是“歷史遺留問題”,過去為了解決部分干部職工的住房難問題,以環衛用房的名義,建起三層住宅樓分給了大家。

    辦事處紀工委書記段哲俊則表示,這些房子分配給住戶後,每家都出了錢,產權已從辦事處轉移到個人手中。“如果要拆除,誰來賠償這些人的損失?”

    政府公信受損,小區違建成風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由于街道辦帶頭興建“違法建築”,導致了政府部門執法形象受到嚴重損害。如今在蔡家田小區,亂搭亂蓋現象隨處可見。

    例如,靠近區內主干道一處住宅樓一層已經面目全非,有的自己劃出一塊地圍成院子,還有的推開外牆把住宅改成洗衣店、棋牌室或美容店;在距離“最牛違法建築”不遠處一棟居民樓一層,一處居民竟然蓋起了活動板房做發廊門面。

    在小區一些頂樓,違法加層更是多見,有的居民在頂上焊接鋼管搭建房屋,還有的在三層之上加了第四層。一些中間樓層的居民也沒有閑著,把房間窗戶外擴,空中建房。

    耿紅英說,這些年蔡家田小區違法建築出了名,也沒見城管執法人員來管。如果他們過來,居民肯定會問︰“政府違法興建的一棟樓你們都不敢拆,憑什麼拆居民的這點房子?”

    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尚重生認為,政府的執法公信力源于政府對法律的模範遵守,而“最牛的違法建築”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這一事件反映出某些地方行政部門對法律尊嚴的漠視,以及對司法機關的輕蔑,其中暴露的特權意識令人吃驚。

    尚重生說︰“"最牛的違法建築"十年難拆,與當今依法治國的理念完全背離,有關部門應當盡快糾正錯誤,履行司法判決,不能在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同時,也不能以所謂“歷史遺留問題”的說法搪塞小區居民,必須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

    武漢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學專家伍華軍博士建議,將行政機關敗訴後不執行或錯誤執行的比率列入考核,從制度上保證行政機關尊重司法。“現在一些部門將行政復議率和被起訴率作為考核指標,但對之後執行情況沒有硬性規定,導致有的部門在敗訴後不糾正錯誤。

    當初運用法律維權的24名居民如今大多心灰意冷,不過仍有一些人還在堅持。彭榮華苦笑道︰“拿到判決書時,兒子才讀初中,現在兒子大學畢業都四年了,可是法院判決還一直沒有得到執行,不過我仍然堅信"違法建築"一定會被拆除,堅信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 (記者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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