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城最低工資標準上漲了,七區最低工資從每月760元漲到920元,五市最低工資從每月620元漲到760元,該標準從今年5月1日起執行。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島城今年的最低工資調整是自1995年以來的第九次,通過這種方式來直接拉動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提高。 全省新標準漲了兩成多 根據我省發布的《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山東省從 根據通知中的 “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表”要求,我市的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黃島區、嶗山區、城陽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760元調整為每月920元,即墨市、膠州市、膠南市、平度市、萊西市的用人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540元調整為每月620元。根據省政府要求,各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能低于相應的標準。 此外,關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目前尚未出台,省政府要求各市根據省里規定的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並結合當地情況,制定各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並上報山東省,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發布。 15年來最低工資一路上漲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島城第一次發布最低工資標準是在1995年,該標準執行了大約一年,便再次做了調整。“當時的劃分還不是按照七區和五市的形式,而是市內四區和黃島嶗山一個標準,五市和城陽一個標準,分別是每月180元和150元,第二年調整時,變成了220元和180元。”該負責人介紹,從15年的調整情況看,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島城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在一路上漲,從最初的180元和150元,分別上漲到了今年的每月920元和760元,最低工資標準都增加了4倍多。 最低工資是“硬杠杠”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任何用工單位和任何勞動關系之間,均不得違反。根據國家相關部門要求,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標準並非適用于任何單位,最低工資標準實際上是少數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用人單位(連續三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職工工資的),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收入。凡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其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其作為工資發放標準。中央、省、部隊駐青用人單位和外省、市駐青用人單位執行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記者 陳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