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4月14日訊 4月13日,青島市慈善總會個人(家庭)冠名基金新聞發布會在黃海飯店舉行。個人(家庭)冠名基金是慈善機構向社會募集基金的形式之一,它以捐贈者的稱謂和救助項目名稱命名。捐贈者通過簽署協議的方式,分期分批的將一定數量的資金捐給青島市慈善總會,用來救助社會困難群眾。總會充分尊重捐贈者的意願,管好用好基金,並反饋救助情況,接受捐款者的監督檢查。 青島市慈善總會張旭升 張會長認為,個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實施以來取得了良好開局。自2009年12月《青島市慈善總會個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管理辦法》施行至今,全市共有148名個人或家庭建立基金,基金數額達250.7萬元。短時間內李滄區簽約冠名基金22個、即墨市簽約22個,黃島慈善會簽約14個。張旭升會長要求各級慈善機構要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做好服務工作。一是為建立基金的同志提供詳細的咨詢服務和便利條件;二是要充分尊重捐贈人的意願,安排資金使用;三是對基金實行單獨管理,確保基金的安全,並定期向捐贈人反饋基金的使用情況;四是確保基金的運作規範有序,管理嚴格,公開透明。 (記者 任俊峰 通訊員 張文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