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驚村民 村民反映 翁世東有“殺人名單”? 警方稱,並沒有找到相關證據 翁世東從小生活在長安區灤鎮街辦翁家寨村,村民都很熟悉他。大伙說,翁世東以前秦腔唱得很好,還會理發,“算是村上一個能人”。有村民說,自從翁世東離婚後,性格變得極為暴躁,事發前,他曾向很多村民說過,他要殺他們的孩子,但大家都沒在意。還有村民說,他們看見翁世東有個小本本,上面寫了許 昨日下午,翁世東歸案後,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一處一大隊副大隊長李京安說,對于村民們反映的情況,案發後他們在翁世東家里調查,沒有找見村民們所說的寫有“黑名單”的小本子或者類似的紙片。 有村民認為翁世東精神上比較怪異,但也有村民說,他人很正常。 那麼對此案中的嫌疑人將會怎樣量刑及如何判斷其有精神病等問題,從法律角度怎樣看待呢? 陝西海普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寶貴說,排除疑犯作案時精神病病發以外,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的將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在一般情況下,只有到審判階段後,由疑犯辯護律師及家屬申請,法院听取多方意見後,才會判斷是否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而判斷因素很多,如疑犯是否有精神病史、遺傳性精神病傾向、日常表現出精神病現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