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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萬別墅私加一層轉手800萬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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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4-08 11:02:53 青島晚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記者昨日探訪發現違法房也傍上依山望海的好地角浮山山腰木棧道旁高檔小區隨處可見違法房的身影

    “此處風景秀美,依山傍海……”倘若這句話被加在一處違法建築面前,那麼這種修飾定語就變了味兒了。昨天記者根據市民舉報上山下海,繼續揭違法建築的老底兒。在舉報的同時,讀者也對違法房的“此起彼伏”提出了質疑,“一些地方原本沒有違法房,後來有了一間兩間,最後就聚成了規模。 ”看來,制止這些違法建築,還得從苗頭上殺起。

    上山︰包圍浮山,建房!建房!

    本報報道的浮山北麓出現大量違法建築受到讀者關注。市民房老先生說,他就住在浮山後,每天都到山上背水,瞧見了這些違法建築的成長過程。“根本就沒人管,才開始我還以為都是合法的呢。”房先生說,如果這種情況得不到有效制止和懲處,那麼浮山將被一點點蠶食,直至失去“綠肺”的功能。“那時候我們上山也接不著山水了。 ”房先生哀嘆道。

    “不光浮山北邊有違法建築蠶食浮山,東邊也有不少建築正在‘蠶食’浮山,原本成片的綠地,現在都成了樓房了。”昨天下午,家住海爾路的市民王女士致電本報讀者熱線82860085。記者趕往現場,沿著梅嶺西路一直走到銀川西路,發現兩三年前曾是一片綠地的浮山東麓如今已被高樓大廈所覆蓋,大量的土石堆積在山腰上。 “這些樓房即使是辦理了相關手續,但是它們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畢竟,浮山是屬于全青島人民的,砍了浮山蓋房子,損害的是我們所有人的利益。 ”讀者商女士感嘆道。記者從市規劃局了解到,浮山是我市的“綠線”範圍,也就是說,浮山這塊“綠地”是受保護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破壞島城的這個“呼吸器官”。

    下海︰木棧道旁,擴張!擴張!

    趙先生在香港東路給一家復印店打工收入微薄,但他住著的卻是依山傍海的海景房,距海邊也就50米,這個20平方米的房間,臥可听濤站可觀海,每個月房租只有260元。

    趙先生住的地方在海游路和東海路的交匯處。記者從規劃部門了解到,這些板房都是沒有經過審批的違法建築。昨天下午記者在現場看到,該處犄角旮旯里共有板房約50間,板房的建設沒有規劃,可謂見縫插針,走在板房活動區內,就像是進了迷宮一樣。與周圍富麗堂皇的建築相比,這片板房的存在讓這片海域顯得另類不說,還存有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租住戶們能否來得及跑出來都是一個懸念。

    記者了解到,這片板房各有其主,房主都是當地的村民,以前麥島未拆除時,這些村民也曾以出租房屋營生。記者了解到,平均一個房主擁有板房10間,每一處板房每個月能給房主帶來近3000元的房租。 本版撰稿(除署名外) 楊海濤

    案例 1 400萬買別墅 加一層賣800萬

    違法建築之所以見縫插針,主要是因為有利益在里面,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海龍路2號,這里有處別墅因為“長個”擋住了後面居民的陽光,被居民舉報。“他這處別墅當時是400萬元買下來的,四五年前在樓頂加了一層,轉手一賣賣出去800萬元。 ”記者看到,這處別墅除了有自己的庭院,還有一處游泳池,別墅兩端原本只有兩層,經過改造後,這個別墅的兩端又長出了一層。 “他加高一層,我家原本能進來的陽光就被擋住了,我怎麼會同意,希望盡快將這個違法建築糾正一下吧。 ”市民肖先生說。

    案例 2 三樓加蓋屋頂 二樓掛條幅抗議

    “這個橫幅陪我們度過了兩年了,每次經過這里,我都能感覺掛橫幅的那戶居民的無奈。 ”昨天上午,家住觀海二路的市民曹女士致電本報讀者熱線,說在觀海二路9號有一個白底兒黑字的橫幅,從2008年初一直掛到了現在。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個白色橫幅掛在二樓住戶的防盜窗上,上面寫著“破壞公共安全違法,還鄰居安全,將心比心”的字樣。記者在現場了解到,觀海二路9號原本是一個三層老建築,但兩年前三樓的住戶在房頂加蓋了一層,威脅到整個樓房的安全。二樓住戶提出抗議,出于無奈,只好掛出這麼一個白色條幅。關于三樓樓頂的違法建築爭執還未停止,一樓住戶又在自家院牆上開了一道門,令人意料不到的是,這個住戶竟然在這個自開的門上掛了一個派出所印制的門牌號!就這樣,觀海二路9號,又多出一個“9號甲”的門牌號。

    案例 3 新建高檔小區 展開“挖樓”比賽

    記者近日接到多名市民投訴,反映魯信長春花園36號樓1單元102戶居民破壞承重牆挖掘地下室。記者隨即聯系嶗山城管五中隊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這一家竟然還算是挖得晚的,周圍一些一樓住戶早已經在自家樓下挖了“樓下樓”。但因私挖地下室行為不屬于城管執法直接管理的範疇,所以城管執法人員制止了施工人員擾民行為後,將這一情況反饋給了嶗山區房管部門,由其根據相關法規查處。 “這戶挖得算是晚的,周圍很多居民早就挖開了地下室。”魯信長春花園的一名居民告訴記者,“別的居民家里挖地下室因為隱蔽別人都不知道,就這戶居民可能弄得聲響太大被別的鄰居投訴了,這種情況真得好好管管了”。 記者 王哲 相關 鏈接 什麼是違法建築 違法建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違法建築包括︰(一)佔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二)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四)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五)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築;(六)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七)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八)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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