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RAV4車主召回賠償問題終于有了新進展。今天下午,第一個為中國消費者“出頭”的浙江省工商局對外通報,豐田公司已對浙江 251名RAV4 車主支付了汽車召回補償,人均補償金額在 300 元左右。 浙江省工商局同時透露,豐田公司承諾對浙江的補償方案將適用于全國,此舉意味著我省3000多名RAV4車主可與浙江車主一樣,將獲得召回損失賠償金。 3月29日,一汽豐田與浙江省工商局等部門 然而,正當各地紛紛探討浙江以外的豐田RAV4 車主能否享受同等待遇之際,4 月 1日,一汽豐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松木秀明向媒體表示,不會對召回RAV4車主(包括浙江地區)給予額外經濟賠償,取而代之的是對RAV4 車主提供“三選一”免費服務。對于豐田公司出爾反爾的做法,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依據《消法》和《浙江省消費者保護條例》,積極穩妥保護消費者權益,最終迫使豐田公司按照承諾對消費者實施召回和補償。 浙江省消保委有關人員介紹,根據消費者的不同損失、不同要求,將依法實施個別處理,個案補償。補償方式包括豐田公司所提供的“三選一”特別服務項目,也包括與損失等價的服務消費券、代金券、代工時券等形式,個別4S 店還給予了消費者現金補償。浙江報業同行告訴記者,浙江消費者獲得的現金補償一般在 100元-200 元之間,而免費服務項目補償則可達到200元-300元。 此外,浙江省工商局有關人員今天還透露,豐田公司承諾對浙江的補償方案將適用于全國。對此,記者致電濟南明星豐田、濟南潤華豐田兩家4S 店與青島安利捷、青島世泰兩家豐田汽車銷售公司,其售後服務人員均稱未得到豐田公司通知,目前只是按照原召回方案對RAV4 汽車進行維修。不過,省消協有關人員表示,依據《消法》,消費者利益受到侵害時,RAV4 車主完全有權利索賠。特別是豐田公司浙江補償方案惠及全國後,意味著包括濟南550輛RAV4車主、青島400多輛RAV4在內的我省3000多名RAV4 車主,將與浙江車主一樣可獲得召回損失賠償金。 豐田已補償200多名浙江車主 據新華社杭州4月7日電 記者從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截至目前豐田汽車已向浙江省251名車主支付了汽車召回補償,人均補償金額在300元左右。汽車召回補償在中國尚屬首次。 據了解,在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的調處下,首批251名向豐田提出索賠的RAV4車主已經獲得了經濟補償。根據消費者在汽車召回過程中承擔的汽油費、誤工費和差旅費等不同成本,豐田予以現金或與損失等價的服務消費券、代金券、代工時券等經濟補償。 目前,浙江豐田4S店已經主動實施了上門召回,90%召回車輛維修完畢,32位RAV4消費者獲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車使用。 此外,豐田已經向69名取消RAV4購買意向的消費者全額退還了訂金。 豐田涉嫌向中國銷售不合格零配件 新華社杭州4月7日電 記者7日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豐田汽車涉嫌向中國銷售1700余種不合格汽車零配件,工商部門已對此立案。 3月18日,義烏市工商局檢查發現義烏市兩家一汽豐田4S店倉庫內的1700余種豐田品牌零配件,既無產品合格證明,也無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這些零配件都是由豐田公司直供的。 調查發現,兩家4S店銷售的汽車零配件均由豐田汽車倉儲貿易(日本獨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田倉儲)配售。通過對豐田倉儲現場檢查和調查,發現其倉庫內存放的大部分準備銷往各4S店的汽車零配件均無產品合格證明。 義烏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豐田倉儲銷售無合格證明、無法定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汽車零配件的行為,涉嫌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的相關規定。義烏市工商局已予以立案。 浙江省工商部門于3月中旬啟動“全省汽車銷售服務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執法人員在檢查中主要發現全省汽車4S店存在強制搭售、價外加價、商業賄賂、虛假宣傳和配件配料不合格等五類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共立案92件,總案值達860余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