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 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佔多數的"橄欖型"分配格局。 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 思想要解放一點,膽子要大一點,步子要快一點。 太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今天的中華民族,在經濟上能夠創造奇跡,在文化上同樣能夠再創輝煌。
1 改革進度 分配改革漸行漸近 這篇文章是溫總理在今年2月份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他系統地論述了就業、收入分配、醫療等八大問題。 繼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之後,收入分配問題再次被總理詳細地分解為六項措施闡述。 “從這些措施中,我們可以讀到中央政府對居民收入分配問題不僅停留在高度重視的階段,而是有了具體的改革措施和辦法。”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收入分配改革的腳步正漸行漸近。 全國兩會前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經密集出現在官方表達和民間熱議中。2月3日,胡錦濤總書記在談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時,就將“加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放在了首位。3月5日,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後,有令人振奮的消息稱,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的《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即將出台。但隨即又有消息流傳稱,“《實施細則》被國務院退回修改”。汪玉凱認為,如果退回屬實,那說明方案一定沒有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還保持在小步前行的階段,因此沒有獲得中央認可。 汪玉凱認為,改革方案未出台先翻車,亦是因為收入分配改革已進入實質階段,不斬斷權力與利益的關聯,改革是不會推進的。 2 破解方向 觸及壟斷行業利益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今仍相對滯後,主要是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所佔比重偏低,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過大,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都有拉大的趨勢,收入分配秩序不規範。對這些問題,人民群眾意見很大。”溫總理在文章中說。 實際上,收入分配格局調整正式提上議程是在4年前。200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提出收入分配改革的初步思路是“提低、擴中、調高”。 彼時,壟斷行業收入分配調整就被學者稱為“調高”深水區,但幾年下來收效甚微。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理進一步指明了方向,“要深化壟斷行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 在昨天發表的文章中,溫家寶總理也給出了破解壟斷的方向,“進一步打破行業壟斷,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建立根據經營管理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制度,完善監管辦法,並對職務消費作出嚴格規定。” 時局專家認為,這意味著,國家于去年下半年出台的相關調控政策與監管辦法,將進一步得以完善與落實。這其中包括︰去年9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去年11月率先在冶金、電力、石油石化、航空等四個行業啟動的國企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改革。 3 “調高”之舉 分配改革打出組合拳 “調高”還有一個關鍵問題就是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範灰色收入。 對此,溫總理提出,堵住國企改制、土地出讓、礦產開發等領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業賄賂。 這一觀點在學界亦有諸多共識。在汪玉凱看來,目前收入分配存在失衡——勞方與資方,財富過多地分配到資方手中;壟斷行業與其他行業,財富過多地分配到了壟斷行業手中。 “這中間至少有兩點值得關注,一是壟斷企業背靠公權力,過多地吞吃了全社會的福利,這個鏈條必須被斬斷。二是一些政府部門有明顯的與民爭利的傾向。”汪教授認為,其中一個突出的現象是,在城市化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中,對農民土地的征用,地方政府絕大多數都是低進高出。 汪教授認為,總理文中特別提出要堵住土地出讓的漏洞,很可能是一個信號,即通過政策措施切斷地方違法違規收入渠道。 “改革收入分配是社會問題,中央已將其延伸到各個領域的規範和治理。”汪玉凱認為,不打出組合拳,收入分配改革也無法深入,因此總理在收入分配改革中也提及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治理工作,並將其延伸到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 4 促進公平 個稅調整征收箭在弦上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一表述,位居溫總理給出的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六大措施之首,這也再次證明了我國開始進入公平重于效率的時代。 專家認為,如果實現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調整,將增加居民消費的信心,降低政府的投資率和居民的儲蓄率,提高消費在經濟發展中的貢獻率。 隨後,溫總理提出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目的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汪教授認為,可以預料,今後將繼續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使低收入家庭減少納稅,也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溫總理還特別提到了“研究適時開征物業稅”。專家認為,這不僅讓保有較多住房的人繳納更多的稅收,縮小收入差距,也將因為提高了多套住房擁有者的保有成本而遏制房地產投資和投機行為,促進房價步入良性軌道。 社會事業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將出文件 事業單位改革,是一個近于沉重的話題。這幾乎已成為一個不成文的社會共識。之所以沉重,不僅僅是因為事業單位改革涉及面非常廣,更在于近20年來相關改革雖然從沒有停止,但顯然遠未到位。 就目前來看,事業單位改革可謂真正進入了攻堅階段。溫總理在文章中透露,中央準備近期下發一個文件,進一步推動這項改革。 改革內容將主要包括︰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原則,積極穩妥地對現有事業單位分類進行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轉為行政機構或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將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改制為企業;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要強化公益屬性,繼續保留。 溫總理強調,今後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對此,汪玉凱教授建議,國家要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要化解社會的疑慮,必須組織高層次的、跨部門的、權威的事業單位改革機構進行方案設計、整體推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表示,上不起學,看不起病,都是最直接的民生問題,也都和事業單位改革不到位有很大的關系。把事業單位改革整體來考慮,既包括人事制度改革、養老制度的建立,也包括對公權力的制約。 吳江透露,編辦部門目前正在全國範圍內對事業單位性質進行統一分類,確定其行政屬性和企業經營屬性,並以此解決事業單位人員分流問題。 政府購買社會服務 社會事業其他領域的改革也在逐步走向縱深。溫家寶在文章中明確提出改革必須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公平和效率的關系,盡力而為和量力而行的關系。 一個現實情況是,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包攬多,社會資本進入難。對此,溫總理在文章中將各項社會事業區分為“基本”和“非基本”。“基本”部分由政府完成,而“非基本”的社會事業應交給社會和市場,政府需要履行的則是監管責任。 “現在看,政府辦了許多應當交給市場和社會辦的事。使用公共資源辦高檔服務,滿足少數人的需求,會加劇分配不公和社會不滿。”溫總理這樣表述。 溫總理也指出,應更多地利用社會資源,建立購買服務的機制。逐步做到凡適合面向市場購買的基本公共服務,都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不適合或不具備條件購買服務的,再由政府直接提供。 大社會不一定要大政府,政府也需要有進有退,對此,北京市社工委負責人表示,最先踐行此次改革的是社區,因為那里是服務需求最強烈的領域。 >>北京落點 政府采購100個民生項目 目前,北京已經開始實行政府大批量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方式。此前北京市曾向居家養老中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居家養老服務券,老年人可憑券到指定的社區服務機構獲得理發、餐飲等相關服務。 市民政部門介紹,今年北京市政府已確定利用財政資金和福彩公益金,向社會組織購買扶貧救助、扶老助殘、醫療衛生、婦幼保護、法律援助、支教助學、生態環境、促進就業等10大類100個為民辦實事項目。 據介紹,大多數公益項目將由社會組織投入資金直接操作,部分有影響力的公益服務項目,政府將在評估後給予資金和資源扶持,並發展成為民辦實事的長期項目持續保留。本版采寫本報記者郭愛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