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2010年清明節放假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現將2010年清明節放假調休日期安排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一)為法定節假日,4月6日(星期二)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2010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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