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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買作案工具 盜竊車輛用上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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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3-26 10:45:41 青島晚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小伙李亮(化名)和孫海(化名)原本是生意伙伴,可是日前兩人卻同堂受審。因為公訴機關指控,他們結伙偷帕薩特車,不到一個月作案5起。關于為何偷車,李亮的說法有些讓人哭笑不得。他說,兩人租來的車被人搶走,想買二手車又怕上當,就請來“高人”傳授偷車技藝。為了方便偷車,高科技解碼器和制匙器也派上了用場。記者昨日獲悉,兩人一審均以盜竊罪被論處。

    外地請“高人”教偷車

    男青年李亮(化名)和孫海(化名)今年都是27歲。據李亮說,他和孫海最初走到一起,是因為兩人合開了一家公司。去年3月份,兩人為了方便做生意,從車行里租了一輛凌志轎車。讓他們沒想到的是,一次用車的時候,這輛轎車在半道被人搶走了。李亮後來輾轉打听到,車輛被搶源于經濟糾紛。

    隨後,李亮想到二手車市場買一輛舊車,孫海也為這事張羅了一陣子。但是,二手車市場那邊要求先打款。

    “孫海害怕被人騙,就提出偷車。 ”李亮稱,剛開始兩人並不知道怎麼偷車,于是就從煙台請來了一個“高人”。沒過幾天,“高人”如約來到青島。當晚,李亮和孫海還請“師傅”吃了頓飯,合計偷車的事。李亮說,接下來,他們便開始“實戰”。隨後,“高人”回了煙台,自己和孫海也“出師”了。 初次偷車很不順手

    李亮說,他和孫海的第一次偷車經歷,並不順利。 “為了方便偷車,我們從網上購買解碼器和制匙器。 ”李亮稱,買來後才發現,他們根本不會用,只能強行打開車門但發動不了車。沒辦法,他們想了一個辦法,先借一輛轎車,準備好拖車工具將車拖走。 2009年4月的一天,兩人在李滄區盯上了一輛帕薩特轎車。

    撬開車門後,自己在前面開著借來的轎車,孫海在後面的帕薩特上把方向。可“技術”不夠嫻熟的兩人,開了沒多久就停下了,嘗試幾次後,還是開不走。 “後來,我們聯系了一個配鑰匙的。 ”李亮表示,花了200元配好車鑰匙後,車子還是沒辦法發動。無奈,配鑰匙的人又找來幫手,兩人加了100元,這才把車開走了。 “通過這次,我們練會了使用解碼器。 ”李亮說。

    同學說他出手闊綽

    據公訴機關指控,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李亮和孫海連續作案5起,下手目標均是帕薩特轎車。記者了解到,2009年5月,某公司GPS監控中心監控到,一輛帕薩特轎車被盜,公司及時通知了車主。緊接著,這名帕薩特車主馬上報警。根據GPS跟蹤,李亮和孫海被警方截獲。在車上,警方發現了解碼器、讀齒器作案工具。隨後,警方在李亮的住處發現了諸多高科技作案工具,包括解碼器、車鑰匙模、制匙鉗、制匙工具箱等。

    孫海被抓獲後,他的同學大勇(化名)接受警方的問詢。“孫海剛來青島沒有工作,住在我的宿舍里。他沒有正式工作,經常上網、打台球玩。 ”大勇說,到了2009年4月前後,孫海突然花錢很闊氣,還不時請他吃飯。有一次去找他時,孫海開了一輛帕薩特,並稱車是租來的。大勇發現,在他們住的地方不知什麼時候多了一個硬紙箱子,里邊是什麼自己並不知道。後來,孫海被警方帶走,那個紙箱子也不見了。

    一審以盜竊罪論處

    日前,李亮和孫海同堂受審。李亮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孫海則辯稱,他並沒有參與偷車,他只知道李亮賣二手車,並不清楚車輛是偷來的。在被抓獲時,自己只是作為李亮朋友的身份,坐在車上。

    法院認為,兩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共計價值接近6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另外,失主陳述、李亮的供述及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孫海稱其未參與盜竊的辯解不成立。記者昨日獲悉,此案一審判決已作出,李亮和孫海均以盜竊罪被論處,一審分別被判處十一年和十四年半有期徒刑,並分別被處罰金。據悉,孫海不服一審判決,已上訴至市中院。 記者 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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