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首先來做兩種假設,明確一下責任。一、如果“老鼠瓜子”是洽洽生產的,那麼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質監部門在督察過程中,都存在嚴重漏洞,讓一只老鼠堂而皇之進了包裝袋,消費者很生氣,後果很嚴重;二、如果“老鼠瓜子”是黑作坊冒名生產的,那就是工商部門監管不力,企業很委屈,做了冤大頭。 按照洽洽的說法,他們屬于“冤大頭”。不過,在這件事情中,“受點委屈”顯然要比“失信天下”劃 事後,有一家網站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超過九成網友對事件結果持懷疑態度。如今是法治社會,是最講究證據的。在工商部門和洽洽的“鐵證”下,我們只能判定,全國九成多網友,都被那只該死的耗子搞得失去理智了。 “老鼠”風波漸息,不過有一點非常遺憾。自始至終,似乎都沒有人揪出那個無恥的黑作坊。假如有一天,吳先生要起訴,誰該被推上被告席?相關索賠,該找誰去?我們在關注這個事件的時候,往往把感情傾注在譴責某某企業上,而忘了維護消費者權益也同等重要。瓜子里吃出耗子,居然告狀無門。相比之下,吳先生比洽洽委屈多了。 在剛剛過去的“兩會”上,鐘南山院士提出要讓食品造假者傾家蕩產,雖然有點偏激,但我舉雙手贊成。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行業是個良心工程,食品摻假造假,往大了說叫缺乏社會責任心,往小了說叫利欲燻心,叫缺德。對于這一類的無良企業,應該高擎正義之劍,予以重責,讓其永無翻身之日。(忍者神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