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莫及的當事人面對鏡頭遮住臉 青島新聞網3月18日訊 有“罰單”就能證明有駕照?近日,一位犯有酒駕前科的男士,在被扣駕照三個月期間,再次騎摩托闖“禁摩路”,被查竟然拿處罰決定書來做擋箭牌…… 罰單當駕照 “摩托男”遭遇罰款又拘留 昨天早上8點半左右,正在延安三路與鎮江南路路口時巡邏的市南交警發現一輛摩托車正行駛在禁摩路段上,于是將摩托車駕駛人田某攔截下來詢問。沒想到,田某二話沒說就拿出一張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我不是無證駕駛,有交警的處罰書可以證明我有駕駛證。”巡邏的交警接過處罰決定書後發現,田某的駕照早在3月2日就因酒後駕駛被市北交警暫扣駕照3個月。 當民警問及田某為何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然駕駛摩托車時,田某一臉茫然地說︰“我以為這個(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就能證明我有駕照呢!”據市南交警大隊香港西路中隊民警介紹︰“田某的行為屬于駕照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輛,按照規定處以罰款500元、記6分、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接受完處罰後,田某後悔地說︰“這下可真知道了,以後再也不會犯這樣的錯誤了。”(青島新聞網記者 李志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