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豐田召回及豐田章男來華道歉 3月1日,豐田章男社長在北京對豐田召回車輛存在三個問題一一做了說明。導致大面積召回的深層原因,是企業增長過快,員工組織結構跟不上才導致出現這麼多問題。也反省了豐田高速發展,是不是已經超越了自身的能力,使豐田一直以來最重視的造車造物的質量苛求有所疏忽。 對這個問題當時和我一塊兒看說明會的國內汽車大品牌的老總說了這麼一句話,他對我說豐田章男沒必要說這麼多,國內消費者根本不懂,你就告訴他們換個零件車就沒事了。我們認為,懂不懂是一回事,說不說是另一個性質的問題。出了問題不怕人們怎麼評價你,首先看你的態度。 豐田章男和國內汽車大品牌的老總,兩人的話兩相對比之後就明顯看出,豐田章男自己的反省是很深刻的。我們認為對中國消費者的態度也是很負責的,表現是足夠真誠的。僅靠質量好不能完全成就大品牌,確實質量是品牌之基,但並不完全是品牌的魂。什麼是品牌之魂?就是品牌忠誠度,在消費者心中抗擊打能力,抗擊打能力越強,說明這個品牌的忠誠度越高,說明這個品牌的力量越強大。豐田章男這次的表現,我們認為他表現出一個大品牌足夠應有的勇氣。 目前國內汽車消費環境,無論從法律法規還是制度建設上看,的確有很多有待完善的環節,大家有一肚子怨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于豐田召回事件過于情緒化,就缺乏理性的探究。有的輿論甚至上綱上線,口誅筆伐的程度,表面上效果看似乎是在主張消費者的權利,實際效果我們認為是在打壓企業實施召回的信心,這樣做不但讓豐田心有余悸,也讓其他品牌再面對召回的時候顧慮重重,所以從更高層面上看,這些言論的過激,其實更大損害了消費者長遠利益,有悖國內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原則。 產品召回,其實召回的不光是產品本身,也在召喚企業對產品安全問題的敢于直面,勇于負責的誠信精神。從一個企業對待召回態度,可以看出這個企業的成本水平和質量水平,也可以看出這個企業對社會,對用戶負責的態度。 我們認為目前輿論環境更應該把注意力放在國內汽車消費環境上,通過豐田召回事件深刻反省自己,應該像豐田那樣實實在在尋找解決方案。而目前國內輿論環境,一直陶醉在咱們國家全球新車產銷規模第一里面,而對自身發展速度的迅猛程度和自身能力承受基礎極大反差,沒有注意到或者有意淡化。事實上目前國內這種巨大反差,對產品質量造成的隱患會很可怕。我們認為國內輿論環境注意的要害,應該放在自己這一塊。 (二)關于中國的汽車召回現狀 很多人注意到在2009年中國汽車一共召回了135萬輛,佔汽車保有量的1.77,也就是每100輛車中有不到兩輛被召回。我們在來看看美國,美國每100輛汽車中,大約有10輛會召回,召回的比例遠遠高于中國。根據我們風雲榜開播以來受理的投訴情況可以看出,召回數量的少,並不等于需要召回的數量少,報道的問題少並不等于存在的問題少。 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今年2月23日發表了一份報告說,2009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3.8萬起,造成6.77萬人死亡。在這些交通事故中除了操作不當和超速等駕駛原因,因為汽車設計缺陷和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交通故障佔很大比重。這說明什麼?造成目前保有量與召回量如此懸殊的差距,我們認為一個關鍵的原因,部分存在設計缺陷,威脅人身財產安全的車輛被隱瞞不報了。 我們欄目組掌握了一個確切的證據,某個知名品牌一個知名車型,存在這方面的安全隱患,但是廠家的文件卻是這麼說的,說對于這個車輛,在沒有售出的車輛中進行更換處理,對已售出用戶車輛不用檢查,但如果用戶車輛發生問題,或者有反映的,來站報修的,可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現在據我們了解,很多廠家都在采取這種手段,為了降低召回成本,避免品牌的形象損失,隱瞞不報。這種做法是嚴重違反了我國《缺陷汽車召回管理規定》,第三章第16條規定,第16條第3款有規定,制造商應當建立汽車產品技術服務信息通報制度,發現問題應該向主管部門及時備案,制造商向主管部門報告存在缺陷的,不得以不當的方式處理產品缺陷。 這個問題現在被很多汽車品牌忽略了,或者是有意的忽略。因為這里面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咱們國家召回管理規定的處罰力度現在還差的很遠,咱們國家對隱瞞不報的處罰大概是三萬塊錢,這對汽車企業來說是相當于的九牛一毛的差距。另外,咱們國家召回的經費也是遠遠不到位,美國每年用于召回檢測經費是1800萬美元。中國連他的零頭都不到,非常的少。這種現狀也造成了剛才咱們說的,汽車保有量和召回適量巨大的懸殊差距。 (三)汽車市場召回從呼喚誠信說起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夕,專家跟網友們聊聊當下中國汽車行業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其實就是借喻當下在中國汽車行當N多年的“潛規則”,那其中的誠信缺失讓我等業界人士真為之汗顏,有的品牌車的汽車消費者那真是有如吳趼人的“九死一生”,比起北美風起雲涌的80多起在豐田宣布召回後消費者起訴更有“難言之隱”! 先給听友們舉個小例子吧——1位車企老總在C-NCAP(中國汽車安全踫撞試驗)結果出來後對我講︰哎,要知道C-NCAP要用我們的車做安全踫撞試驗,我早可以再在側門內加裝個防撞杠,這樣正向側撞就至少可以保障四星了…… 我的老天爺,像東風雪鐵龍15年前在華投產的兩廂富康就已經在車門內安裝了防撞杠,您為了降低成本,明知故犯,不把消費者的身家性命當回事,這樣的車即使 不召回,消費者也難認,這其中就蘊含著中國車企中個別企業的企業誠信的缺失! 進一步舉個例子,最近一家歐洲企業在華的合資企業在有關職能機構的監督下“主動”召回——但在實施中竟然瞞天過海,凡在經銷商手里沒賣出的新車立馬召回,而售出的車有車主找上門來“主動”免費維修,而沒有找上門來的車主則被“遺忘”了!這不僅僅是明知生產工藝上有缺陷而不作為,而且是明目張膽挑戰國家職能機構的權威和法律的尊嚴,置消費者生命于不顧的誠信缺失! 近二十年來中國汽車產業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生產與銷售市場,可確切地講,這是一個相對不成熟,處在幼稚期的汽車初級市場,盡管我們在2004年10月1日起就已實施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其中第三章第十六條第三款明文規定了所有汽車市場措施、售後服務措 施等都應向質檢總局備案,可是令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是有80%的車企召回是在國家職能機構的再三建議下才被迫召回;甚至有的車企至今沒有召回過一輛乘用車或 商用車,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怪現狀一! ——創下了“吉尼斯世界之最”,即下線上市N年沒有1輛車有質量瑕疵,沒有1輛有群發投訴,沒有1輛召回?!公共 安全至上在這些車企中成了除了掙錢之外可以置之不理的“不二法門”——可以這麼講連奔馳寶馬蘭博基尼賓利都召回過,您與豪車技術水準相差五十年以上的品牌 車就那麼獨善其身?! 怪現狀之二;同樣,個別車企因為缺失誠信,為了降低因宣布召回而帶來的所謂聲譽損失不惜改頭換面、變相召回——采用應季或周年慶祝免費檢測活動“暗度陳倉”,不履行告之義務,從而直接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從更長遠的角度損害了企業品牌自身的信譽,更對中國汽車產業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永久性損傷!個別無良企業老板N年後可以一拍屁股走人,可留下的創傷卻由獨資或合資企業承擔道義上的責任,這本身更是缺失誠信的後遺癥! 說完怪現狀之二,我再講講我等業界“資深人士”目睹之怪現狀三——一美國的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一年能有8億美元的行政事業費,用在召回調查上的專項資金有1800萬美元上下,而關系到全國1.5億輛機動車安全的召回與否的質檢總局,卻連人家一個零頭的行政費用都沒有!俗話講“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種尷尬帶來的後果就是個別車企冒天下之大不韙,利用國有行政資源的不配套打所謂“時間差”! 美國去年銷售的1300萬輛汽車卻召回了770多次、2000萬輛,而我們在歡呼中國以1350萬輛的銷售領先美國車市從而號稱世界第一時,又有誰關注到我們整體機械產業技術含量比美國N年的汽車產品只召回了130余萬輛! 召回數量少絕不意味著我們“四個車輪上架上沙發”的家用車質量就比歐美日車市強!相反,比如美國車市去年778次召回中有20次輪胎召回、零部件有 66次召回,而我們疾呼處置韓國錦湖輪胎大面積鼓包時卻遭遇潛規則,有關職能機構的不作為令人憤慨!對此應當首先建立跨行業、跨部門的監督機制,防止行業不透明的暗箱操作、甚至是有失社會公正公平的不正之風或可能的行業腐敗!在召回法規中補充追究法人隱匿不召回的刑責條款!同時立法機構盡快以法規確認汽車零配件納入召回範疇,以填補這一超細分領域的執法空白! 夜郎自大、堂吉訶德式的阿Q精神是與節能減排的和諧民生和科學發展觀完全背道而馳的!我們產業界&財經界自身在全球化的大環境下還需深刻的反思,舉一反三,從汽車、食品、藥品、服裝的一系列國內外召回中找到社會的公正公平支點——這就是誠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