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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拿地繳20%保證金 保障房用地不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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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3-11 07:03:58 大洋網-廣州日報/中國新聞網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開發商今後拿地先繳20%保證金

    國土資源部遏制地價出新招

    開發商今後拿地先繳20%保證金

    廣州目前土地拍賣保證金為10%左右

    本報訊 國土資源部昨日下發通知,開發商今後在拿地時一律按照底價的20%繳納保證金;成交後,需在一個月內繳清成交額50%的首付款。

    國土資源部昨日下發了《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土地出讓的各個環

節制定了更加嚴格和細致的要求。

    《通知》規定,土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的70%,競買保證金不得低于出讓最低價的20%。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

    商品房用地出讓

    可按照限價房出讓辦法

    《通知》要求,土地出讓成交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一年。而對已簽合同卻不繳納出讓價款的,必須收回土地。

    《通知》稱,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商品房用地出讓可按照政府確定的限價房項目采用競地價辦法招拍掛出讓。(國土資源部網站)

    廣州土地市場

    “不存在空手套白狼”

    又訊 (記者蔣悅飛)針對國土資源部昨日下發通知,記者連線了廣州市房管局副局長黃文波,他表示,廣州正在制定土地拍賣保證金管理辦法,國土部的新規定可以寫入這一辦法。新規對廣州土地市場影響不大,將直接增加開發商拿地的違約成本。

    記者查看廣州近期的土地拍賣公告發現,目前土地拍賣的競買保證金一般為10%左右。一旦實施新規定,廣州今後土地拍賣的保證金將增加10%左右。

    黃文波表示,國家的規定並不是針對廣州的。廣州的土地拍賣市場非常嚴格規範,在全國是出了名的,根本不存在空手套白狼的情況。

    國土部︰保障房用地不低于供應總量70%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 阮煜琳) 繼“國四條”、“國十一條”等調控政策之後,中國官方進一步出手調控房地產市場。國土資源部10日下發通知,明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商品房用地出讓、打擊囤地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全方位加強土地市場監管。同時通過土地競買人資格審查、嚴格規範土地出讓底價等手段,進一步提高土地出讓門檻。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即“國11條”)要求,依法加強監管,增強土地政策參與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針對性和靈活性,國土資源部10日公布了《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從事商業性房地產開發,因城市規劃調整需要改變的,應由政府收回,另選地塊供應。

    同時,嚴格規範商品房用地出讓行為。要求各地土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的70%,競買保證金不得低于出讓最低價的20%。嚴格依法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用地者欠繳土地出讓價款、閑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開發規模超過實際開發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參加土地競買。

    通知要求,嚴格規範土地出讓底價。土地出讓成交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對房價過高,以及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通知要求“各地可選擇部分地塊,按照政府確定的限價房項目采用競地價辦法”招拍掛出讓土地,發揮抑制房價上漲過快的調節作用。並嚴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設用地,嚴禁向別墅供地。

    據悉,今年3至7月,國土資源部將在全國組織開展對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檢查重點是房地產用地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經批準擅自改變用途,違規供應土地建設別墅,違反法律法規閑置土地、囤地炒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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