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島城451萬參加新農合的居民到基層醫療機構門診看病也可以報銷了,全年門診最多可報銷200元。昨日,市衛生局發布 《2010年青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方案》,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今年統一提高到6萬元,並實現五市補償比例、起付線、封頂線、診療項目、用藥目錄的統一,今年新農合的藥品報銷種類和補償比例均增加,以降低農民的看病費用。 實施檢查結果互認制度 自今年開始 此外,為降低參合人醫藥費,實施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制度,上級醫院已經檢查並出具檢查結果報告的,下級醫院應當予以認可,同級醫院出具的檢查結果報告應當予以互認,避免重復檢查。此外,還實行目錄外用藥和診療告知制度,目錄外醫藥費用佔總醫藥費用的比例在村和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分別不高于5%、10%、15%、20%。 報銷上限增至6萬元 從2010年開始,各區市要將新農合籌資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其中三區籌資水平應不低于五市。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也隨之統一提高到6萬元。 本次新農合調整還將特殊慢性病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補償的病種範圍︰參合農民患有特殊慢性疾病的,經個人提出申請、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確診,經區市合管中心(辦)審核確認的,在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藥費用可補償部分按30%比例報銷,中醫適宜技術(含針灸、推拿、拔罐等非藥物療法)治療費用按照40%比例報銷,每人每年報銷不超過5000元。 開展“即時結報”試點 為方便參合農民就醫報銷和預防新農合基金風險,今年,我市將選擇一到兩家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開展“即時結報”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開,2012年實現參合農民在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出院即時結報。 參合農民在開展即時結報的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出院結算時按規定予以補償報銷,補償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後與參合農民所在地新農合經辦機構結算。 此外,為鼓勵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自今年起,《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山東省增補藥物目錄》內的藥品將全部納入 《青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2010版),報銷比例比其他非基本藥物有所提高。(記者 陳珂 攝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