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8月底前餐饮单位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聚焦"五个环节 一个重点",青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4日讯 为切实兜牢安全发展底线,日前,我市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百日行动紧盯燃气经营、燃气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五个环节,系统施策、标本兼治;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精准发力、靶向整治。
据悉,百日行动由全市各级安委会会同各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区(市)全面排查,市、区(市)级部门抽查的工作方式。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以及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8月上旬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随时开展自查。各区(市)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商业用户底数,逐一建档造册,逐一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市、区(市)建立督导落实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定期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等不少于100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百日行动坚持细化明确工作职责,逐项对照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综合施策,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必须立即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否则一律暂停营业;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餐饮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一律于7月底前完成覆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处,不放过任何问题隐患、不放过任何非法违法行为;凡是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餐饮场所,一律立即停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凡是不按要求整改问题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该追刑责的追究刑责;凡是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一律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位一体"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8月底前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百日行动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铁腕"执法,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对餐饮场所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百日行动坚持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工作缓慢、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边排查整治边发生事故的,及时约谈,提出要求,督促改正,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百日行动期间,对查出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按照"四位一体"的原则倒查监管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