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区(市)两级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青岛公布市、区(市)两级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2日讯 近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青岛市市本级和各区(市)相继发布2022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据介绍,青岛市是从2016年开始每年公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今年,我市是省内地级市中第一个完成市区两级政府公布目录。
青岛市组织各政府部门认真对2022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广泛的决策事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括市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1项、各区(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68项,内容涵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每个事项都确定了具体的决策承办单位,并明确了完成时限。
其中,市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1项中,包括青岛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青岛市直升机起降点布局规划、关于推进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前置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关于市内三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方案、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是依法行政的需求,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的要求。下一步,各决策承办单位将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公开透明、合法合规;遴选优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政议政的智囊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记录和档案收集管理,对决策过程和实施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