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水库计划2023年开建,这一范围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日讯 为确保官路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官路水库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明确工程征占地范围,并提出在官路水库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根据《通告》,官路水库工程征占地范围主要涉及胶州市胶莱镇的河南村、官路村、东岭村、沟西村、红卫村、栗园村、小杜戈庄村、杨家庄村、大杜戈庄村、陈家庄村、石门子口村、沟东村、孟家村、五里堠子村、西岭村、冷家庄村、匡家庄村、夏于庄村、毛家屯村、闫家屯村、铁家庄村、孟家庄村和高密市夏庄镇的艾丘村共2个镇(街道)23个行政村及国营高密市胶河农场。以上征占地区域具体以埋设界桩为准。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官路水库工程征占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占、乱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政府相关部门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人口迁入。
要求胶州市人民政府、高密市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落实好迁占土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
近日市水务管理局印发《青岛市水资源配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拟实施调蓄水库工程、水资源配置网工程和本地水源连通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官路水库就是其中一项。官路水库以调蓄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引江水为主,在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引江水到来之前,主要调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引江水、青岛黄水东调承接工程引黄水和峡山水库可调水量。官路水库规划总库容2.16亿立方米,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