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深蓝一号”成功收鱼背后的故事
青岛新闻网7月29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薛稳山)今年6月底,“深蓝一号”首批养殖三文鱼收鱼成功的消息刷爆了网络。可是在成功的背后,“深蓝一号”网箱的投入使用并非一帆风顺,由于拖航过程出现两次倾斜,使用过程又出现了网衣破损、三文鱼出逃的情况,出资方遂将建设方告到青岛海事法院,索赔1.2亿元的损失。经承办法官专业、耐心的审理,案件最终圆满解决,项目也得以顺利推进。近日,办案人员接受了采访,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深蓝一号”案件背后的故事。
原告索赔1.2亿元 双方争议焦点10余项
“双方仅争议的焦点问题就有10余项,审理难度还是很大的!”青岛海事法院办案人员介绍说,原告索赔金额达1.2亿元,但是被告也提出了4000余万元的反诉,为了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法院就把本反诉依法合并,先后共进行了8次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文稿就有42000多字。
据介绍,“深蓝一号”是一个体积巨大的深海养殖网箱,养殖水体约5万立方,相当于40个标准游泳池,可以同时养殖30万尾三文鱼。与寻常网箱不同,“深蓝一号”采用世界领先、国内首创的设计工艺,可根据水温控制升降,使鱼群总能生活在适宜的温度水层。
2017年日照某公司与中国某大学、湖北某研究院合作建造的“深蓝一号”开工,该项目由日照某公司出资,湖北某研究院设计建造。2018年5月底“深蓝一号”出坞,自青岛港拖航至黄海的预定养殖区域。但在拖航过程中,受台风天气影响,“深蓝一号”发生倾斜,原告公司与建造方协商并扶正后,网箱于6月28日又发生了第二次倾斜,再次扶正后,原告公司向网箱中投入了三文鱼鱼苗,但却又在8月3日发现了网箱网衣破损的情况,而且这时已经有部分鱼苗逃出了网箱。
由于迟迟未能解决此事,2019年1月25日,该起养殖设备建造合同纠纷一案于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原告要求建造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亿元,建造方随即提出反诉,要求原告继续履行合同,向他们支付欠付工程款及修理费用,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续保期恰值疫情期间,办案法官先与银行沟通,在尝试了线上操作不成之后,果断奔赴到异地进行续保,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减轻诉累逐案分析 力争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
由于案情复杂,审理过程中,光证据交换就进行了两次,其中第一次持续了三天,每天从早上9点开始,一直到天完全黑了才结束。“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有200多份,总数合计5000多页,用来盛装证据原件的行李箱就用了五、六个。”提到这次证据交换,办案人员印象深刻,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家在外地的双方当事人,缩短双方出差时间,青岛海事法院准备了小推车、茶水和专门存放行李箱的法庭,并且和当事人一起查找证据,核对原件,司法服务达到了细致入微的程度。
为了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免除双方诉累,青岛海事法院将本反诉依法合并,加上两次证据交换,共进行了八次开庭审理。“深蓝一号网箱的全潜式下沉技术在国内是首次,在全球也具有开创性,所以我们法院也特别重视!”办案人员介绍,这个案子本身涉及的事实非常复杂,因为涉及的原因各不相同,所以最终责任的承担也各不一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每一次都对每个事故逐案分析,逐案判定。“相当于一个大案子里包含了四五个小案子!”办案人员说。
经审理查明事实后,青岛海事法院认为,“深蓝一号”因不适宜拖带和拖带时间过长发生倾斜事故,双方均有过错,应按责任比例分担救助和临时修复产生的费用。日照某公司应依约支付欠付的费用,湖北某研究院应对“深蓝一号”的质量瑕疵依法承担修理义务和损失赔偿责任,而对于日照该公司养殖方面的损失,综合考量各项因素,法院认为,建造方因养殖设备存在设计或工艺上的不足所应赔偿的损失额,依鉴定报告确定的76170418.1元的50%,即以38085209元予以认定较为妥当。
最终,法院判决湖北某研究院向日照某公司赔付各项损失及鉴定费4600余万元并支付利息,日照某公司支付湖北某研究院欠款1600余万元及利息。
赢得双方信任 为后续类案开先河
“因为这是一个新类型的案件,而且后续双方还有继续合作的可能,当事人双方在案件审理的开始都向法院表示过,希望能够友好解决此案!”办案人员说,在审理期间,青岛海事法院全程积极调解,在进行正常审理过程的同时,尽力推动双方协商解决,虽然由于双方争议巨大,最终本案还是进行了开庭审判。但在判后答疑阶段,青岛海事法院法官也尝试了判后调解模式,锲而不舍地回应双方的争议,调和双方矛盾,最终赢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信任,截至发稿日,双方已在法院判决金额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深蓝一号”养殖设备建造合同纠纷一案的圆满化解,不仅优化了海洋法治营商环境,也为后续类案处理开创先河,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