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集团招聘准则
第一条 基本准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为根本。“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招聘人员应当具备和善仁义、尽责好学、诚实守信的基本素养。
2、任人唯贤,量才录用。坚持以集团的发展需要为基本前提,广纳贤士,招聘人员除应具备相应学历、任职资格和技能之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第二条 工作准则
1、职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招聘人员应当具备职业意识、态度和素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在具体岗位中发挥专业优势,行动中表现出规范性、标准性和高超性。
2、发展自我、追求卓越。每个工作目标的完成,亦是自我价值得以体现和提升的时候,在工作中形成“认识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思维,敢于承认失误与不足、不断挑战自己、追求最佳表现。
3、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勇于开拓、善于创新,能够将各种与业务相关的开拓性或创新性思维成果及时转化为实战中的策略或方案,对岗位所涉及的市场领域具有敏锐洞察力和应变能力。
4、团队精神和企业意识。“和合故能谐”,有了和睦团结,行动上才能达到协调和一致,从而无往而不胜。在企业中,员工必须与团队制定的目标和企业发展的趋势保持步调一致,具有合作意识,将自己融入整个团队中,不仅要自我鞭策和锤炼,还要加强与团队其他成员的配合协作能力,帮助企业实现成功,从而实现自己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