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7日讯(记者 郑舒恺)为进一步发挥“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密切警企联动,树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范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的工作理念,提升交通安全和运营管理质效,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今天在交警支队举行联勤联动机制启动仪式。
据悉,近年来,青岛交警持续加强与青岛高速集团密切协作,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2023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今年以来,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在高速公路车流总量上升5%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了9.5%,道路封闭次数减少了60%。特别是年初,在应对四轮次降雪寒潮天气过程中,通过采取“关口疏导、开口控速、警车带道”等措施,在不封路的情况下,确保了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畅通,有力保障了城市交通运行和群众出行安全。
高速公路作为我市城市交通“主动脉”,交通流量大,通车里程长,发展势头强劲。青岛交警与青岛高速集团立足“大安全、大畅通”,启动联勤联动机制,“一条路、一件事、一家人、一条心”,共建共治、共享共赢,进一步压实“一路多方”安全管理责任。
一是建立高效交通信息互通机制。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与青岛高速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指挥室与青岛高速集团运营管理分中心通过“24小时”值班电话、“微信”群组、监控视频共享等方式建立“两级”交通信息互通渠道,实时通报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异常事件警情信息,实行联合指挥调度,共享研判信息及值班人员信息,实现交通事故信息上报和交通通行信息对外发布的“双统一”。
二是建立高效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在应对突发事件(交通事故)处置、恶劣天气管控、重点节假日及重大任务保畅工作中,加强联动响应,引导车流安全有序通行,提高路段通行能力。
做好突发事件(交通事故)处置。青岛交警、青岛高速集团通过联合巡查、视频巡检、定点执勤等方式提高突发事件发现能力。发现突发事件或接到报警后,通过交通信息互通机制,立即互相通报突发事件位置、车辆类型、人员伤亡、货物装载、路产损失等情况,分别指派高速交警、青岛高速集团属地运营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车辆共同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按照“先到先处置”的原则,对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做好轻微事故现场拍照取证、现场人员及车辆撤离、安全防护等工作,实现车损事故现场快处快撤,伤亡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到位,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做好恶劣天气应对。青岛交警、青岛高速集团同步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及收费站LED显示屏发布提示信息,通过地图导航软件发布管控信息及绕行线路。交警部门负责对现场车辆进行管控分流,青岛高速集团属地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布设警示、导流引导及借道行驶锥桶等标志标识,双方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有序开展恶劣天气应对工作。确有必要进行高速公路封闭的,高速交警、属地交警、高速公路属地运营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相应收费站的内外及相关主线交通的管控、引导和解释工作。
做好重点节假日保障。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青岛交警、青岛高速集团共同研判易拥堵路段,发布预警提示,科学精准分析原因,提前制定分级疏导管控方案,实施运行态势实时监测预警,优化服务区停车管理,提高服务区中转效率和周转能力,合理设置临时清障救援急救点、增设警力,共享通行管控信息和收费站开关闭信息,有效均衡路网交通流量。
三是建立高效勤务运行机制。在日常巡防工作中,以“护安保畅”为目标,交警支队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把巡逻巡查与巡护巡检有机结合起来,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补位,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勤务、错时勤务,不断提高巡防质效和覆盖面。
四是建立高速公路施工养护管理机制。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处共同督促施工养护单位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日常施工现场管理,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负责近距离监管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双方共同负责每月对施工养护作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涉施工养护作业亡人事故。
五是建立隐患排查整治联动机制。青岛交警、青岛高速集团共同开展路口路段治理和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两项攻坚”行动,按照“联合排查、方案会商、分责治理、评估验收”的原则,对每起交通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道路安全隐患,双方及时通报信息,建立联动机制,立即消除隐患。需要提升交通安全设施的,随时上报“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临时议事会议,明确交通安全设施提升的必要性、实现途径和完成时限,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进落实。
六是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商研判联席会议,由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围绕近期交通安全管理、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协同解决的意见,复盘前期信息互通、应急联动、施工养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情况,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优化改进意见,分析下季度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