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根据主题教育工作统一安排,现将区属企业层级过多问题专项整治事项公示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源头管控、依法合规等工作原则,将企业管理层级压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健全压缩层级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层级和户数更加精简,主责主业更加聚焦,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内部管理更加到位,效益效率进一步提升。截至2024年8月31日,区属国企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四级以内。
二、工作步骤
(一)建立整改台账。以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导向,根据优化企业管理层级的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综合采取产权转让、吸收合并、解散清算等工作措施,形成超层级企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
(二)督促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综合施策、能压尽压原则,利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稳妥推进五级、六级超层级企业管理层级优化,待相关条件成熟后,根据企业性质、发展情况等因素,逐步开展四级企业管理层级优化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层级优化和投资新设、重组并购等工作,针对性加强内控管理,对新设、新并购企业严格把关、严控增量,切实堵塞漏洞、防控风险。定期梳理所属企业层级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需要制定优化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持之以恒推进,防止层级反弹,实现优化工作常态化。
三、组织保障
成立区属企业层级过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科学推进部署,明确职能分工,严格压实责任。各区属企业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做好方案制订、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各项工作,将压减工作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做好政策宣贯和职工思想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片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跟踪督导,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协调推进解决难点问题。
四、问题反映渠道
受理电话:0532-8676667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