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区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根据区委主题教育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专项整治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一)举报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空泛表态、躺平无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2.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破解难题能力不强、机械执行政策规定、创新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
3.基层治理不良现象方面,流于形式、不切实际、漂浮散漫、层层加码等问题。
4.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方面,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优亲厚友、任性用权等问题。
5.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方面,失职失责、上推下卸、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
崂山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2-12388
崂山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32-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
(一)适用范围
2021年1月4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印发前,全市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并出售、产权清晰无争议、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纳入本次专项整治。属于以下情况的房屋,不纳入本次专项整治:
1.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2.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的房屋;
3.权属不清或存在权属纠纷的房屋;
4.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拆迁冻结范围的房屋;
5.已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相关专项行动清理范围明确予以拆除或收回等其他情形的房屋。
(二)有关事项
各街道办事处对未办证房屋开展摸排,符合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的项目将依据专项整治有关政策规定,逐步开展化解工作。不符合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的项目或个别情况特别复杂,短期内确实难以化解的项目,将纳入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化解。
(三)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崂山区工作专班:0532-5555766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及时解决,现将问题受理范围和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案件。
(二)受理方式
崂山区委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崂山区法院:0532-88896702;
崂山区检察院:12309;
公安局崂山分局:0532-55580038;
崂山区司法局:0532-8899709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四、安全生产特别是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问题专项整治
为鼓励、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发现并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举报受理范围及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安全生产隐患及非法违法行为;
2.公共安全类隐患;
3.其他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532-88996789
受理时间:24小时受理。
五、校园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
为深入推进全区校园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危害校园安全的问题线索,助力打造崂山区“平安校园”,为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将问题受理范围及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涉及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活动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学生欺凌和暴力、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可能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
(二)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532-8899726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六、区属企业层级过多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区委主题教育统一工作安排,为解决区属国企管理层级多、安全管控能力不强、压力传导不畅等问题,于近期开展区属国企层级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层级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管理层级和法人层级压缩控制在合理范围,健全压缩层级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层级和户数更加精简、主责主业更加聚焦、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内部管控更加到位、经营风险更加可控,效益效率进一步提升。
2023年底,区属国企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法人层级控制在四级以内,确因税务筹划、法律监管、风险隔离等特殊原因无法实现层级控制目标的,区属国企应建立专门监管制度,对相关子企业实行清单化监控,确保管理到位、风险可控。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因企制宜,分类施策;
2.加强源头管控,对新设、新并购企业严格把关;
3.确保依法合规,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工作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及区属国企实际情况,综合采取措施形成工作方案;
2.全面开展自查,核实各区属国企管理层级、法人层级、项目公司等情况;
3.强化整改落实,要求各区属国企抓紧稳妥开展清理退出、优化整合和重点监控等工作;
4.健全长效机制,区属国企定期梳理层级管理工作情况,持之以恒推进,防止层级反弹,实现压减工作常态化。
(四)组织保障
各区属国企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做好方案制订、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监管部门加强跟踪督导,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协调推进解决难点问题。区属国企将压减工作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做好政策宣贯和职工思想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五)问题反映渠道
受理电话:0532-5198862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七、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为深入推进全区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将问题受理范围及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政策环境方面。重点整治惠企政策供给不到位,落实上级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惠企政策宣传和兑现不到位、落地周期长、红利释放不充分等问题,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政策便利度和实效性。
2.服务环境方面。重点整治服务企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政务流程不优化、“网通数不通”,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3.服务环境方面。重点整治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中土地供给、工程建设、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中梗阻”,服务企业发展中帮助争取各类资源要素不主动不及时等问题。
4.市场环境方面。重点整治设置不合理条件、歧视性条款排斥市场主体,人为干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市场监管不规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
5.法治环境方面。重点整治法治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涉企司法不公正,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6.人文环境方面。重点整治对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不愿为企业站台、与企业家打交道,“官本位”思想较重,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不高、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足等问题。
7.宜居环境方面。重点整治基础配套不够完善,人居综合环境不够优化,民生服务可及性便捷性优质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532-8899675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八、城市管理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城市管理领域顽瘴痼疾问题依法及时解决,现将专项整治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受理电话:
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公安局崂山分局:0532-55580296
停车场管理整治公安局崂山分局:0532-55580296
拆违治乱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532-88997322
空中缆线整治崂山区城市管理局:0532-88996585
养犬管理整治公安局崂山分局:0532-55580093
物业管理服务整治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2-88999780
建筑垃圾管理整治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532-88997322
市容秩序整治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532-88997322
“插花地”整治崂山区自然资源局:0532-88997765
建设工地整治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2-88996926
背街小巷整治崂山区城市管理局:0532-88996585
旅游景区景点整治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0532-88999828
外卖快递车辆交通秩序整治公安局崂山分局:0532-5558029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九、消费纠纷多发问题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满意度,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意见和诉求,提振消费信心,提升城市消费形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推动崂山区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示范窗口区。现将问题受理范围及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重点整治消费纠纷多发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餐饮领域进货查验不严等食品安全问题,预付卡充值等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问题,以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问题。
(二)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532-8889131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