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青岛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持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青岛篇章。
正确理解和认识“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意义
发展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坚定不移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列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要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牢记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等都能够得到充分发展,以此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发展实际、人民现实需要,探索和开辟的既有各国现代化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从青岛市看,民营经济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稳定经济增长、提供充分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创新创业水平、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许多民营企业积极拥抱数字经济浪潮,在生产智能化、制造精细化、产品个性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显示了生机和活力。
民营企业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拓展我国海外发展空间,推进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在扩大出口,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在当前严峻国际环境下,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在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是拓展中国经济发展空间、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
青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
长期以来,青岛市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全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201.6万户,同比增长4.8%,民营企业进出口6366.1亿元,同比增长11.6%,民营经济实现税收1046亿元,新吸纳就业30.8万人。青岛跻身全国“专精特新十强城市”第8位,12家企业入选第四届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15家企业入选山东民营企业100强。
第一,优化体制机制,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在全国同类城市第一个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形成市级领导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级政府分层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先后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文件,系统形成全社会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2022年11月召开的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把民营经济提到“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动能转换的排头兵、创新创业的主阵地、促进就业的主引擎”的高度。
第二,一视同仁,创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面激发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市场主体的“基本盘”。发挥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作用,24条产业链链主与中小企业开展“卡位入链”,稳定了民营企业家预期,形成稳定的产业链合作关系。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放城市应用场景,打造一批雏鹰、瞪羚、独角兽和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51家。截至2023年4月,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81家。
第三,鼓励各级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家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举办全国首场“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大会、民营经济创意会等系列活动,借助政府组织活动平台,更多青岛民营企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第四,聚焦难点,全力帮助企业解忧纾困。近三年,青岛市坚持持续扩大覆盖面,精准构建政策服务体系。全力落实好惠企政策,强化对企业的金融、用工、市场开拓、保障供应、降低成本等支持措施,尤其是针对企业融资需求,青岛市实施“我帮企业渡难关”20条措施和“复工稳企”六大行动计划,扶持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789个,支持资金3.6亿元。
第五,打造政务服务“青岛模式”,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聚焦“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开展审批服务流程再造,积极谋求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审批“青岛模式”品牌,树立“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国样板。为了让企业及时、充分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青岛建设了地方惠企利民政策平台“青岛政策通”,支持惠企政策一网通办、快申快享,最大化减少企业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平台相关工作被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省大数据局作为服务典型案例进行推广。
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
第一,提高认识,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新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刻认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抓民营经济的鲜明导向。坚决打破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条条框框。强化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功能,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民营经济发展指数和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形势,打造民营经济“样板城市”。
第二,公平对待,实现不同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持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形成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生动局面。依据青岛市振兴实体经济总体部署,发挥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作用,完善产业链条,引导民营企业融入全市重点产业链布局,积极参与专业园区建设,做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文章,培育竞争新优势。设立政府专门小组进行专项场景建设管理,为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实创新场景条件,推动创新技术落地。
第三,强化作风能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党政部门要结合“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引导机关干部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政商关系品牌。要大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倍加珍惜爱护优秀企业家,全社会要形成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保护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让民营企业家在青岛有地位、有形象、有荣誉、有归属。民营企业家要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通过企业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第四,行为规范,保护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坚决打破“乱指挥”,树立“服务企业贵在无事不扰、支持企业就要有求必应”的理念。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取消差别化待遇和排他性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进一步扩大免罚领域,扩充免罚事项,深化宽严相济、情理相融的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坚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能当成“低端产业”简单退出。
第五,细化措施,保障涉企政策真正落地见效。继续发展重点支柱产业,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产出效益。完善新发展阶段的产业政策,把维护产业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战略性领域顶层设计,增强产业政策协同性。把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流程作为一号目标。通过完善市级“专精特新”风险补偿制度、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等,兑现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性转贷、融资担保增信等立体化政策支持。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