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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青岛水务出台第四季度缓缴政策

2022-11-08 16:43 来源:青岛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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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决策部署,助力青岛市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缓解疫情对于青岛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根据住建部办公厅、省住建厅关于落实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等缓缴政策的相关要求,青岛市水务管理局近日公开发布了《青岛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缓缴政策主要针对由青岛市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供供水服务,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一个季度后进行补缴,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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