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16日讯(通讯员 李永伟)寒来暑往,雨雪风霜,农民工朋友们用勤劳的双手托起美好生活的梦想,在许多行业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劳有所获,按劳取酬”是劳动人民最天然、最朴素的价值观,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该如何顺利拿到“辛苦钱”,一旦遭遇欠薪又该如何维权呢?
通过正规渠道就业,选择“靠谱”单位务工。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外出打工都是经亲戚、同乡等熟人介绍,靠的是熟人之间的信任,加上部分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尤其是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乱象,造成农民工讨薪时不知道该找谁的乱诉局面,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察执法难。在此,建议农民工朋友们注意审查用人单位资质,优先选择政府推荐就业等正规渠道,到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务工,不但风险性小、工作稳定性好,而且工资福利也有保障。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确认劳动关系最直观的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所以,农民工应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把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方式、发放时间等约定清楚。
注重保留证据材料,避免维权“口说无凭”。在务工过程中,除了要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外,请农民工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保留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作服、工牌、考勤表、工资单、上岗证等,以及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工资结算单等可以证明工资数额的证据材料,避免讨薪维权时出现“口说无凭”的举证难、取证难问题。
务必依法理性维权,切勿违法寻恤滋事。当农民工遭遇到欠薪,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还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一定要依法理性维权,不能与包工头串通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聚众恶意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甚至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否则,一旦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每一份工资,都事关个人权益和美好生活。对农民工而言,工资就是养家费、治病钱,是一个家庭的收入支柱和生活来源。要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的支撑。法治社会,法治万象,撑起法律“保护伞”,依法理性维权,农民工群体才能要薪酬不要“心愁”、流汗不流眼泪、受累不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