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科技局印发《青岛市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奖补实施方案》,青岛市将每年拿出最多5500万元扶持相关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2021年8月,青岛市出台相关政策,提出力争三年内,对尚未建有政府认定研发中心的规上工业企业,引导推动企业自建或共建各类研发中心。
2021年10月,我市完成首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中心备案,共有1009家企业进入名单。
本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核心是明确了申请奖励企业的分类、数量和金额。
对申请市技术创新中心奖补的企业,根据市技术创新中心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100家,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申请“云上研发中心”奖补的企业,根据“云上研发中心”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500家,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方案适用于当年度认定为市技术创新中心或注册使用“云上研发中心”的规上工业企业。
市科技局牵头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奖补组织工作,负责政策宣传、资金预算、绩效评审、奖补名单拟定和资金发放等工作。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审查推荐、日常监管等工作,做好奖补资金发放。
申请市技术创新中心、“云上研发中心”奖补的企业须提供运营绩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研发投入、新设研发项目、阶段性创新成果、创新人才引进、产学研合作、外部创新资源对接使用等方面。
奖补范围与额度
对申请市技术创新中心奖补的企业,根据市技术创新中心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100家,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申请“云上研发中心”奖补的企业,根据“云上研发中心”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500家,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
奖补实施程序
市科技局发布奖补申报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市科技局根据企业研发机构运营绩效,评审审定奖补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