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24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李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1〕94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平凡担使命 热血铸英雄——追记“青岛好交警”李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