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暴跌30%、一个月价格几近“腰斩”、爆仓者两手空空……
近期,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激起围观者惊呼、投资者哀叹。从挖矿到交易再到融资,“币圈”乱象横生,监管整治已出重拳,投资者应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打着“数据中心”的幌子疯狂挖矿
荒凉的河岸边,一栋钢管、彩钢板等材料搭建的简易厂房中,一排排大铁架子上近千台电脑主机正高速运转,散发出阵阵热浪,风扇嗡嗡作响。
如果不是当地人,没有几个人知道这里是一处比特币“矿场”。给“矿工”送饭的车每日从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出发,走过一段地图上都没有的土路,半个多小时才能到达。
像这样隐蔽在深山峡谷中的“矿场”在川西地区不在少数,“矿主”们盯上的是这里廉价的水电资源。
他们不少以“水电消纳”为名、打着“数据中心”的幌子,从事着比特币挖矿。
“哪里的电价便宜,我们就往哪里走。”一名“矿主”告诉记者,春夏丰水期一般在川西地区挖,等到冬天他就“转战”内蒙古、新疆等地,利用火电继续挖。
别看比特币是虚拟商品,但获取一枚比特币耗时耗力,需要根据算法通过计算机持续不断运算而来,俗称“挖矿”。
市场上出现了专门用来挖比特币的“矿机”,有人大规模购进“矿机”形成“矿场”,没日没夜地“开挖”……
“随着比特币越挖越少,经营一家‘矿场’要面临更高的资本投入和更长的回报周期。”
一位“矿主”告诉记者,以前是几十台、几百台购进“矿机”,现在动不动就是上千台。一些“矿场”一天就耗电上百万度,很多直接从水电站接线用电。
还曾有一位“矿主”颇为得意地告诉记者,其在西南某地的“矿场”一年耗电量相当于三个市一年耗电总量。
业内人士表示,不仅是比特币,随着以太坊、狗狗币等虚拟货币不断问世,整个虚拟货币挖矿带来的耗电量正在爆炸式增长,并且这些“矿场”大多集中于我国,将对能源供给带来巨大压力。
“币圈”投机交易风险重重
虚拟货币叫“货币”却不是真正的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更不应进行投机炒作交易。
但在利益驱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对“币圈”交易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视而不见。
——“庄家”设局操纵价格
业内人士介绍,包括比特币在内,绝大多数虚拟货币都存在巨量持有者,他们坐庄操纵市场价格并不困难。
“以某币为例,前10名持有地址拥有近40%的流通代币,只要巨量持有者目标一致,极易操控价格。”
某虚拟货币海外交易平台负责人向记者透露,5月19日该币最大跌幅超50%,距离此前价格最高点不到三分之一,很多投资人损失惨重。
——借尸还魂,“空气币”屡禁不止
在政策重拳下,国内的首次代币发行(ICO)几乎肃清,但不少平台把交易转移到海外平台,但发行宣传的主战场仍在国内,并想方设法绕过国内金融机构风控进行充值交易。
“最近狗狗币暴涨,我觉得人们对动物名字的币情有独钟,就又投资了柴犬币,短短几天上涨20多倍,可是近期价格暴跌,利润几乎全部回吐。”投资者刘鹏说。
在这种盲目投资心态的怂恿下,更多概念奇葩的“空气币”开始涌现,猫币、猪币、鳗鱼币层出不穷……
这些没有实物依托、不具备应用价值的“空气币”,一旦潮水退去将给投资人带来巨大损失。
——杠杆交易放大投资风险
在虚拟货币剧烈的市场波动中,不少投资者加杠杆搏一搏试图“单车变摩托”,结果往往血本无归。
今年1月周先生携50万元资金进入币圈,没几个月账面资金就冲上300万元。而近期比特币连连暴跌,最严峻时他每隔几分钟就面临上万元损失。
不甘心资金缩水的周先生孤注一掷,加杠杆想抄底,却不料比特币再度暴跌引发爆仓,300万元很快全部“蒸发”。
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显示,截至25日15时,过去24小时内有超过14万人虚拟货币杠杆交易爆仓,金额达46.41亿元。而19日当晚,爆仓金额更是超过400亿元。
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我国相关部门早已意识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带来的风险,及时预警,多次出台举措予以整治。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2017年央行等七部门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并开展专项整治。
随后,我国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ICO交易平台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人民币交易的比特币全球占比一度降至不足1%。
尽管如此,一些人仍在观望,维持“矿场”经营;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仍能绕过国内金融机构风控,进行充值、提现、购买等操作。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相关协会联合发布公告,提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的第五十一次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下一步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集中整治活动。”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对涉嫌挖矿的企业叫停招商引资,切断增量。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环保等手段,推动存量挖矿企业有序退出。
另一方面,对非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或为之提供支持服务的机构、平台,应联合司法部门及时处置,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增加整治的威慑力。
专家表示,虚拟货币绝非“一本万利”的投资品,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
面对相关部门三令五申的提示和劝诫,广大投资者应增强风险意识,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记者:吴雨、陈健、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