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3日讯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省民政厅部署要求,青岛市涉外婚姻登记将由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承接办理。
4月23日,青岛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召开全市婚姻登记工作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竹,各区市登记处主任、部分婚姻登记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布了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撤销青岛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批复》及职能下放通知,王振竹副局长做了动员讲话,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为确保登记办理合法合规,承接工作要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下步工作中,要从政策、实务等方面培训登记员综合业务能力,为涉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业务下放区市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