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日讯(通讯员 卢磊)为深刻汲取诸城市有害气体中毒案件教训,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环境风险防控会议精神,根据《全省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城阳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精神,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区域、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废物安全大排查。
精心组织,举全区之力,打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城阳分局及时组织编制了《城阳区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排查危险废物依法申报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和去向情况以及规范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立即督促整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3月份,城阳分局共组织检查组11组,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1家,发现环境隐患2起,均已及时整改。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进行网格化巡查,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废弃厂房、院落、租赁场地、坑塘沟渠、矿坑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填埋或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情况,对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有关执法部门。3月份,各街道办事处共组织检查组7组,出动检查人员14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8处,发现环境隐患4期,均已整改。
加强宣传,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全员集中警示培训会议要求,城阳分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的20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1000余人观看《江苏响水天嘉宜化+事故警示天津港+天津港“8·12”》警示教育片,通过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意识,确保了辖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加强隐患排查,指导、监督产废企业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根据市局固废处反馈信息,城阳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中有71家企业存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问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城阳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71家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监督企业及时进行隐患整改。截至目前,已安全处置危险废物20余吨。
下一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危险废物领域监管衔接,对发现的涉嫌犯罪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联勤联动,联合打击,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事件的发生,继续保持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