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不断发展,消费纠纷领域广、专业性强等特点日益突出,纠纷调处难度随之加大。为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优势,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维权服务,促进行业协会及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共创放心消费环境,应青岛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市家电销售商协会、市宝玉石协会、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市驾培行业联合会、市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市洗染行业协会、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市出租汽车协会、市摄影行业协会、市家政服务协会、市家具协会等 13家行业协会的申请,市消保委决定在以上行业协会设立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
“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受理、处理青岛市消保委转办或消费者直接反映的本行业咨询和投诉,及时做好登记。
(三)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与调解、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等制度。
(四)定期汇总、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每年通过适当形式汇报当年工作。
(五)积极开展 3·15消费维权公益活动,在本行业开展消费知识的宣传。
(六)对消费者投诉集中、重大、紧急的消费纠纷事件,及时向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青岛市消保委等有关部门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承担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职责并承办青岛市消保委交办的其他消费维权工作。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