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4期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蛋制品、豆制品、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和水产制品共12大类食品121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青岛地区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莱西市利群集团莱西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高密河崖赵凤宝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菜泡菜,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松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平度市军伟调味品店销售的来自牟成辉的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平度市青岛星罗岛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平度兰州路店销售来自李泽全的艳丽蒜蓉烤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平度市刘照龙新世纪海产品店销售的螃蟹和虾虎,镉(以Cd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平度市城关姜家疃市场李振波销售的来自姜家疃水产批发市场的虾虎,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四、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问题
平度市军伟调味品店销售的来自日照市安东卫海货城叶军的鱿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