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10日讯 日前,青岛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20年度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指引的通知》,按照《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办发〔2020〕18号)要求,根据《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青科规〔2020〕8号)有关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布局建设一批“政产学研金服用”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
申报2020年度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建设单位须为青岛市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独立法人机构,创新能力强,资金来源相对稳定。
2.产业方向明确。创新创业共同体服务的产业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现代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产学研各要素协同创新。
3.体制机制创新。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明确的利益共享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能有效调动产业、人才、科研、金融资本、科技服务等各类创新资源,协调各方共同支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
4.功能特色鲜明。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类创新要素,在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高端人才集聚、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集聚提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5.基础条件坚实。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能力,资金来源相对稳定。具有满足创新创业共同体发展需要的科研办公场所和科研仪器设备、孵化载体等条件。具有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科研人才团队和专业化的科技、产业、金融等服务人才团队。
据了解,承担单位可以登录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链接),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申报年度选择“2020”,申报一级类别选择“科技创新人才与平台建设”,申报二类级别选择“平台基地建设”,点击“确定”后,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点击左上角“附件材料”,下载相关参考材料撰写建设方案,并将建设方案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上传系统。申报单位提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青岛将用3年时间打造一批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推动头部企业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协同创新,带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重点新兴产业培育。市、区两级对支持建设的创新创业共同体进行奖补,奖补额不高于依托建设单位的自筹资金,具体金额结合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统筹安排。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结合区(市)资金支持情况,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目标绩效,最高奖补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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