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日益加深的人口老龄化,“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划目标,旋即引发社会热议。
与其他存在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明显偏低。美国、德国、英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或之前就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年龄定为65周岁。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其他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支出压力的通用做法,我国“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背后,同样存在着深刻的人口因素原因。
我国的老年人口抚养比快速上涨,使得养老金支出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2019年,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抚养比约为24%,即每100名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供养24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据预测,这一抚养比到2035年将上升至约49%,对养老金体制产生极大的挑战。
我国居民的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如果退休年龄不随之推迟,会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当前,我国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份总和比创立之初多出10年,与此同时,2018年我国健康预期寿命达到68.7岁。维持原状意味着,许多退休职工在具备充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退休,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我国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延长,降低了劳动力总量的有效供给时长。随着我国人口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年轻人正在推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如果不推迟退休年龄,劳动者文化程度的提高会降低工作年限,减少劳动力总量的供给。
目前,“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细则还未明了,由此产生的争论中,最大的焦点集中在延迟退休年龄对就业的影响。反对者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会减少本可以腾出的就业岗位,造成年轻人的就业困难。多项调查显示,大多数青年人对延迟退休持反对态度,对自身就业前景的担忧是主要原因。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也表明,其他发达国家的延迟退休政策造成了失业率的上升。同时,反对者还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会降低企业创新能力,压缩有能力年轻劳动力的职业上升通道,甚至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还有研究认为,退休老人是帮助年轻一代抚育子女的重要力量,延迟退休会对提升生育率产生负面影响。
即便如此,我们仍需从长远的角度视之。首先,延迟退休是缓解养老金压力的最优选择。达到国民福利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是两难的问题。始于2009年的欧债危机拖累欧洲的经济增长直至现在,与其人口老龄化和高福利制度密不可分,政府不得不长期举债来维持高额福利支出,从而走到破产的边缘。我国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我国从2016年起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从20%降至19%后,去年5月后再降至16%。降低企业缴费率会使得养老金统筹账户的收入大幅减少,人口老龄化又增加了支出,要达到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就必须调整养老金的支付,延迟退休年龄是权衡之下较为合理的选择。
其次,为新增劳动力腾退就业岗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对我国未来劳动力的供需测算可知,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是就业难问题的根源。产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度转型,科技革命助推产业结构升级,这使得劳动力的需求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对中低端劳动力产生较大冲击。一方面失业农民工返乡,大学生就业困难;另一方面大量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才,一、二线城市纷纷加入“抢人大战”。唯有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让大学教育跟上知识创新的步伐,才能建立推动经济增长的人力资源格局,也只有保持经济活力,才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利有弊,关键在于设计更合理的延退方案。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启动或实施了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为我国提供了有意义的参考。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方案有利于及时评估次生风险,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也有利于提高民意接纳程度,分摊改革成本,降低退休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
要注重延迟退休方案的灵活性,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不同地区制定差异化、弹性化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适当下放决策层级,允许地方政府、用人单位适度调整退休年龄细则,并根据不同群体进行差异化的选择。此外,可利用经济杠杆设置不同退休年龄的奖惩机制,设定法定退休年龄范围,对不同年龄段退休的群体按照一定比例扣减或增发养老金,同时兼具灵活性和引导性。发挥延迟退休政策的正面效果更需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多渠道提高养老金积累,也要加快完善失业人员再就业、退休人员返聘、大学生创业等就业支持体系,提高劳动力有效供给。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