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前三季度全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据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介绍,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惠企利民的税费政策,市场主体受益明显。
统计显示,前三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29亿元,其中新增减税561亿元,减免企业社保缴费733亿元,降低政府性收费35亿元,初步预计,全年将为市场主体新增减负1850亿元左右。
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疫情发生后,国家果断出手,重点发力,迅速推出“一揽子”减负措施,相关政策体现为“六个聚焦”:聚焦医疗防治,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最大限度减轻防治税费负担;聚焦物资保障,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供应给予税费优惠,对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进口防控物资免征关税,涵盖物资生产、运输、进口等各个环节;聚焦社会捐赠,放宽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及条件限制,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聚焦稳外贸,提高1400多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范围,免征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一系列政策,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提供了支撑;聚焦困难行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聚焦小微企业,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保障金,延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等。
省级减税降费政策方面。在地方权限范围内,我省深入挖潜,紧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六保三促”工作需要,制定实施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政策措施。疫情发生后,立即行动,在全国率先明确17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及便利措施,减轻企业后顾之忧,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聚焦热点创新政策。面对部分行业普遍经营困难的状况,及时研究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困难减免政策,对六类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一季度“两税”,并通过减免“两税”的方式鼓励出租人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助力困难行业渡过难关。
加力提效拓展政策。年中,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大免税力度”要求,结合经济形势和企业诉求,延期扩围“两税”减免政策,政策执行期由一季度延至年底,适用范围扩至服务业小微企业,并将残保金缴纳时间延长至年底,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普降30%,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此外,降低社保医保负担政策。在去年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基础上,今年政策再加码,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今年2月至年底,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二是减征大型企业社保费。2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三是降低企业医保费。3至12月,全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低1个百分点,2至6月,由各市进一步降低费率标准,总体达到国家减半征收要求。四是对严重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保费至今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